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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093号(资源环境类07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7-28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3-07-28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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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相关工作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正如委员所言,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国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将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筹部署和坚强领导下,我们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顶层设计,理顺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支撑,就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关于设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资金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通过中央部门预算、相关专项转移支付等多种渠道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如,安排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预算支持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通过林业草原等转移支付,支持地方开展林业、草原、湿地等保护;通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支持渔业资源保护,恢复水生生物资源。按照党中央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要求,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应严格控制新设专项资金。尤其是在目前已有相关资金渠道对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作予以支持的情况下,在中央财政层面考虑暂不宜新设立专项。
  二、关于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大力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基本摸清了中国生物多样性状况。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和自然保护区等生物多样性重点区域建立了749个观测样区,布设样线和样点11887条(个),初步形成全国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全面提升。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国家林草局牵头编制《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对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和保护管理设施提升、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重点任务作了系统部署。“十四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7亿元,支持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重点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能力,改善野生动植物生境,基础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三、关于健全转移支付机制,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近年来中央财政逐步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地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061亿元,比上年增加68.96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对不同地区实行差异化补助,资金分配充分考虑当地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需要,以生态功能重要地区财政收支缺口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结合森林覆盖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等因素适当调整,充分体现向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倾斜的政策导向。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范围包括限制开发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其中就包含生物多样性维护型生态功能区域,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等生物多样性重点区域均在范围内。同时,为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法治化,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就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各类自然保护地转移支付制度等作出专门规定,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的义务和职责。
  四、关于完善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机制,提高可持续利用水平
  《生物多样性公约》三大目标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可持续利用,以及对生物遗传资源产生的惠益进行公平公正地获取和分享。我国始终坚持绿色发展、持续利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生物多样性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目标和手段,科学、合理和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推动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和升级。近年来,颁布和修订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生物安全法等20多部生物多样性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不断加强生物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利用技术研究,引导和规范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经营活动,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和特许经营,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生态产品体系,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得到全面强化。
  五、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区域联动
  我国已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成立由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的国务院副总理任主任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统筹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先后印发《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等,明确保护目标、战略任务,明确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相关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切实担负起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北京、江苏、云南等多地制定省级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形成各地区保护与管理措施,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指标纳入地方考核,压实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
  我们高度赞同您提出的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相关工作的建议。下一步,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更新修订《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重点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研究提出新形势下的战略目标与优先行动,持续推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全面提升优先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积极推动《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出台,并积极配合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二是加大生物多样性资金支持。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生物多样性工作的支持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坚持制度先行、加强统筹推进。不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战略地位,发挥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持续利用,以及对生物遗传资源产生的惠益进行公平公正地获取和分享等目标的实现。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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