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巩固大保护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的提案”,由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正如委员所言,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我国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将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们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顶层设计,理顺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支撑,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生物多样性法治建设。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建设。近年来,我国已初步建立了涵盖重要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保护、重要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防控外来入侵物种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颁布和修订了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种子法、湿地法、长江保护法和生物安全法等20多部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门立法。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日臻完善,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以及公平公正地分享惠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是完善重点领域名录管理制度。生态环境部和中国科学院联合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高等植物卷(2020)》与《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脊椎动物卷(2020)》,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受威胁物种的变化情况。国家林草局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强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农业农村部牵头发布《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全面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的防范和应对。不断完善重点领域名录管理制度,为科学合理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是优化就地保护体系。发布并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划定3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创新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近万处,保护了91.5%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74%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截至目前,3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野外种群得到了很好的恢复。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将退化生态系统修复、生态廊道构建、科普教育等列为重点内容。
四是统筹推进城乡生物多样性保护。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深入融合,我国持续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等建设,将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外来物种入侵数量、乡土植物应用比例、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等指标列入评价体系,推动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指导地方加强城市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68个。
将城市区域作为全国陆生野生动植物调查、湿地资源调查及重点物种专项调查的重点区域,全面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着力推动城市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城市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同时,在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进程中,积极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培育优势资源、发展生态产业,推动城市、乡村绿色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美丽家园。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因素,以促进农村进步、实现农民富裕为目标,持续加大生物资源的保护力度,助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五是强化生物多样性科普宣传,提升公众保护意识与社会参与度。依托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电视媒体、网络平台等主流媒体,广泛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和科普教育。邀请相关专家通过视频讲座、访谈等方式解读生物安全、外来入侵物种等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公众防控意识。全面推动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自觉性和参与度,共同营造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氛围。
我们高度赞同您提出的进一步提升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的相关建议。下一步,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快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继续推动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基于您的宝贵建议,视情联合相关部门就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门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管辖范围、与现行法律法规的关系,以及相关制度安排等进一步开展深入研究。
二是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实施和贯彻落实,积极指导各地编制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建设相关规划。加快更新修订《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将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助力乡村振兴纳入优先行动。指导地方编制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相关规划,推动加强绿廊绿道和各类公园建设,持续推进城市绿地等保护空间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包括城市区域在内的退化生态系统和重要栖息地修复,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更多地体现生物多样性保护要素。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实现生态产品价值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乡村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三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依托城市动物园、植物园、森林公园、标本馆和自然博物馆等载体,继续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以及新设立的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主流媒体、网络平台、社区机构、学校教育等途径,广泛宣传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知识,增强公众保护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基层群众的广泛参与,建立和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监督、举报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效机制。
感谢您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