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978号(经济发展类329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中国特色低碳发展路径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三点建议切合我国当前绿色低碳发展实际,对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核算体系,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转型,提升实现“双碳”目标的基础能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针对建议所涉方面,我们梳理了正在开展的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了下步措施。
一、关于“健全碳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加快建设统一透明的碳排放管理体系”的建议
(一)关于碳信息披露制度建设
我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明确提出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披露年度实际碳排放量及上一年度实际排放量、配额清缴情况、排放设施、核算方法等信息,2022年第一披露周期约有8万余家企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同时,我部还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金融机构等开展气候投融资活动中碳排放核算和信息披露相关政策研究。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建立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开展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碳核算工作,降低环境信息披露管理成本,提高披露质量。中国证监会持续完善上市公司环境和社会责任信息等方面的信息披露规
目前,我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促进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的指导意见》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指引》,为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提供规范、统一的框架体系。中国证监会正指导沪深交易所抓紧研究制定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指引,其中包括碳排放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开展碳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加快推动《关于促进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的指导意见》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指引》等文件出台,指导企业披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并推动在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典案例。
(二)关于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标准体系
2022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部署了建立全国及地方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完善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机制、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完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机制等四项重点任务,提出夯实统计基础、建立排放因子库、应用先进技术、开展方法学研究、完善支持政策等五项保障措施,并对组织协调、数据管理及成果应用提出要求。目前,我们正组织开展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大力推动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碳排放核算体系。同时,我部也在建立完善全国碳市场相关行业核算报告和核查制度体系,制定实施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增强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方案要求,重点做好行业企业和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相关工作,不断推进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加快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国碳市场行业企业核算核查技术规范,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三)关于碳排放数据引入第三方鉴证制度
诚如您所言,对碳排放等可持续信息进行有效鉴证能提升可持续报告的公信力。但目前可持续信息鉴证在世界范围内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有关信息披露准则可鉴证性较弱,鉴证本身标准也尚未统一,鉴证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信息鉴证实践经验较少,其权威性、专业性远不如财务信息鉴证。
下一步,将继续积极研究参与相关工作,为参与规则制定及后续监管工作做好准备。
二、关于“建圈强链,数字赋能,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转型”的建议
我国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石化化工、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推动石化化工和钢铁行业全产业链降碳,引导企业提高绿色能源使用比例,采用绿色低碳工艺技术引导全行业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助力行业如期实现碳达峰。印发实施《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文件,明确了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引导行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重点领域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和产品设备更新改造。
下一步,将积极推动开展产业链供应链绿色转型,并研究利用数字化技术推动资源高效流转,减少碳排放。
三、关于“打造配套‘双碳’服务支撑体系,开创绿色服务生态新格局”的建议
(一)关于发展绿色金融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我部分别从不同方面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双碳”服务支撑体系。
我部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助力绿色低碳转型。2021年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在23个地方启动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积极搭建了“政银企”合作平台,引导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开展有益探索、报送气候投融资项目,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优惠金融服务,有效助力试点地方绿色低碳转型。
中国人民银行积极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一是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现已正式发布5项标准。二是引导更多资源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评价,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并延续实施至2024年末,并将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范围。三是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四是不断深化绿色金融国际交流与合作。五是高质量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推动形成良性竞争的有利局面。
中国证监会持续丰富绿色投资产品类型。积极布局绿色主题公募基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和气候投融资体系,促进和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支持绿色低碳经济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作用。
(二)关于“双碳”人才培养
发展改革委、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碳达峰碳中和专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推动双碳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完善高等教育体系,近年新增氢能科学与工程等4个“双碳”相关本科专业,深入实施产教融合,推动基于企业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加强与高校院所共享合作,强化实践性科研人才培养。二是强化干部教育培训,2022年发展改革委联合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我部,举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专题研讨班。2023年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培训班,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三是编制出版相关教材,2022年出版《碳达峰碳中和干部读本》,2023年出版《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汇编》,“双碳”教育培训教材持续丰富。
同时,我部成功推动“碳排放管理员”和“碳管理工程技术人员”新职业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进一步强化了涉碳职业人才培养,形成“双碳”职业体系化,有利于各行业建立和完善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碳排放管理人才队伍。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双碳”人才培养和新职业标准制定等相关工作,推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符合双碳工作需求、各方认可的人才培育体系。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