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碳减排政策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经过两年的建设和运行,全国碳市场已经建立起基本的框架制度,打通了各关键流程环节,初步发挥了碳价发现机制作用,有效提升了企业减排温室气体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意识和能力,实现了预期目标。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达2.38亿吨,累计成交额达109.12亿元,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有序。
一、关于优化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机制及碳配额回收注销机制
我国目前正处于碳达峰阶段,全国碳市场对电力行业的配额分配未设置绝对总量控制目标,而采用以排放强度为基础的配额分配机制,即不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绝对降低,而是基于实际产出量,配额免费分配且与实际产出量“挂钩”,产出量越大,获得配额也越多。这种分配方法符合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确保配额总量增长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电力行业增长的要求,保障我国能源安全。我们将结合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实际,持续完善配额分配方法,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奠定基础。
您提到的配额拍卖方式和市场稳定储备机制,对调控配额供需,发挥全国碳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具有积极作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碳排放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下一步,我们将在借鉴国内试点碳市场以及国际相关经验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考虑引入配额拍卖和市场稳定储备机制。
二、关于推动实施碳税政策
碳交易与碳税都是国际广泛采用的促进碳减排的政策工具,但制度设计、调节手段、政策效果等各有不同。碳交易是由政府设定减排目标,市场决定碳价,减排成效明确;碳税是政府决定碳价(税率),减排成效具有不确定性。碳交易和碳税可协同推进,互为补充,但要避免重复管控。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碳市场的决策部署,2018年以来,我部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和前期工作基础上,从制度体系、基础设施、数据管理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并于2021年7月顺利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市场运行健康有序,交易价格稳中有升,促进企业减排温室气体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初步显现。
我国税收制度已有一系列有利于碳减排的政策安排。目前初步建立形成了以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多税共治”,以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等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策组合”的绿色税收体系。其中,既有约束“碳排放”的税制安排,如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对煤炭等能源矿产征收资源税等;又有鼓励“碳减排”的税费优惠政策,如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等。通过综合运用税收调节工具,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展,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碳减排相关税收问题,为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三、关于建设全国统一碳交易所和信息平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碳市场的决策部署,2017年,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与湖北省、上海市等九个省市共同签署了《关于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的合作原则协议》和《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的合作原则协议》,明确分别由湖北省、上海市牵头负责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建设和运维,并与其他8省市共同出资组建系统管理机构。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构建统一的碳排放信息共享平台”,结合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的建设,我部目前正在建设全国碳市场相关信息发布平台,集中发布全国碳市场最新的政策法规等信息,并开展在线数据报送、核算、核查以及配额分配等业务工作,支撑碳市场形势综合分析,全面提高日常管理效率,提升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推进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的组建和日常监管,推动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优化完善,支撑全国碳市场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