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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030号(资源环境类138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8-02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3-08-02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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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浙江开展初始碳排放权核定与转让试点”的提案,由我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浙江建立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也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2018年以来,我部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和前期工作基础上,从制度体系、基础设施、数据管理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并于2021年7月顺利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覆盖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截至2023年7月25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2.4亿吨,累计成交额110.7亿元。总体来看,全国碳市场运行框架基本建立,价格发现机制作用初步显现,企业减排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碳排放数据质量显著改善,实现了预期建设目标。

  考虑到全国碳市场已启动上线交易,当前工作重心已从试点探索转向建设完善。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相关要求,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稳步推进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行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国家不再支持地方新建任何形式的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二、关于加强对低碳企业在抵质押贷款等方面激励

  我部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加大对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持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一是加强监管引领,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从战略高度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二是完善统计监测,组织银行机构开展绿色融资统计工作,引导发挥各类资金的支持作用,指导银行信贷资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截至2022年末,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达20.64万亿元,同比增长33.76%。三是优化考核评价,组织21家主要银行开展绿色信贷自评价,督促其对照相关监管制度和标准自查绿色信贷工作情况并及时整改。四是丰富产品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开展绿色金融实践探索,开发气候友好型的绿色金融产品,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增绿、防灾,促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继续积极稳妥有序探索碳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提高碳市场流动性和价格发现功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强化监管引领,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研究探索基于碳市场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做出贡献。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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