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089号(资源环境类070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碳排放核算体系建设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数据收集统计“信息化”
在数据收集统计信息化方面,我们持续夯实数字赋能碳管理基础能力,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原材料、重点装备制造行业碳达峰碳中和以及工业领域数字化碳管理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基础数据库,为企业、园区提供碳排放核算等公共服务。推动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电子等行业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为行业流程再造、跨行业产业耦合、跨区域协同等节能提效与绿色低碳发展需求提供数据支撑。聚焦能源管理、节能降碳等场景,遴选推广“基于区块链的碳排放管理综合服务应用”“工业互联网+绿色工厂”等数字赋能绿色低碳发展优秀案例。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运用先进技术推动温室气体排放有关数据的收集、核验、计算、管理等工作,使数据的准确性、易用性及透明度得到保障。
二、关于推进核算核查方法“国际化”
2014年4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正式批复成立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归口管理碳排放相关国家标准的制定。在气候变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目前已发布国家标准16项,正在制修订标准28项。相关国家标准在参考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充分吸纳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经验,有效解决了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缺失、核算方法不统一等问题,为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提供技术支撑。2023年4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明确了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体系框架及重点内容。
在行业层面,有关部门印发建材、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健全标准计量体系,推进相关行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化。印发《关于加强工业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研究形成“十四五”工业绿色低碳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清单,立项“产品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 电解铝”等标准,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标准规范制修订。编制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研究提出信息通信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通信设施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等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研制计划,夯实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基础。
自2013年以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已分批印发了24个主要高排放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涉及行业覆盖我国碳排放总量70%以上。针对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民航等行业企业,我们建立了一整套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核查体系,由国家出台相关技术规范,企业按要求核算并报告年度碳排放量,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排放报告及时组织开展核查。针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发电行业,我们建立了更加严密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在开展年度核查的同时,对存在数据异常的企业及时进行复核。采用基于企业发电设施的碳排放核算方法,根据每台机组消耗的燃煤量、燃料元素碳含量等相关参数,逐台核算发电设施实际排放量。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各方对碳排放数据产生新需求,对碳排放核算体系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碳排放核算方法,稳步提升碳排放数据核算精准性。出台相关行业碳排放数据核算技术规范,推动更多重点排放行业实现碳排放数据报送。对已出台的相关行业企业核算报告指南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完善重点排放行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体系,摸清家底,助力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三、关于推进核算核查机制“规范化”
2022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部署了建立全国及地方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完善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机制、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完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机制等四项重点任务,提出夯实统计基础、建立排放因子库、应用先进技术、开展方法学研究、完善支持政策等五项保障措施,并对组织协调、数据管理及成果应用提出要求。目前,有关部门正按方案要求推动工作落实。下一步,我们将做好国家和地方、行业企业和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相关工作,不断推进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加快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做好相关支撑保障工作。同时,积极探索碳核查行业协会建立及第三方核查机构管理相关工作,努力加强碳核查人才培养,推动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四、关于推进核算结果应用“多元化”
在核算结果推动地区碳减排方面,“十四五”期间,为推动落实全国碳强度下降18%的约束性指标,我们加快研究目标分解方案。在深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印发《“十四五”全国碳强度降低目标地区分解方案》。目前,我们正修改完善省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自评估大纲,拟向地方调度了解碳强度完成情况,以进一步加强全国和地方碳强度目标完成情况的动态分析和跟踪研判。同时,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碳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考核机制。
同时,我们在低碳城市等试点工作中注重应用碳强度指标完成情况。2010年以来,陆续开展了6个低碳省(区)和81个低碳城市试点。2023年3-5月,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81个低碳城市试点进展评估。围绕低碳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从低碳发展基本进展、体制机制建设、低碳发展任务落实与成效、基础工作与能力建设、创新举措等五个方面,评估整体进展。其中,低碳城市碳强度下降目标完成情况在评估指标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完善低碳产品认证体系方面,我们指导有关团体、机构发布《中国电器电子产品碳足迹评价通则》(T/DZJN 001—2018)、《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DB31/T1071—2017)等团体标准,同时组织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价体系和碳标签应用制度研究。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工作,陆续发布了3批《低碳产品认证目录》。截至目前,共发布低碳产品认证有效证书800余张。同时,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认证相关研究,探索开展碳标签应用。
下一步,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您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碳排放核算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基础保障。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