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碳普惠机制 汇聚绿色低碳全民力量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制度建设,做好顶层设计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要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碳普惠对提升全社会绿色低碳意识,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绿色低碳消费具有积极作用。目前,部分地区和企业探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碳普惠实践,在核算方法、平台建设、交易机制、出资主体、可持续运行模式等方面均有不同。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等市场机制的建设发展,统筹开展规范碳普惠体系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研究,为地方碳普惠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有益指导。
二、关于拓宽消纳渠道,创新激励机制
近年来,广东、上海、北京、天津等多个省市发布了碳普惠制度相关文件,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探索实践,丰富和充实了碳减排市场机制。在消纳方面,部分地区的碳普惠机制减排量,除了将其转化为碳积分用以兑换优惠外,还在积极探索将其用于试点碳市场配额清缴抵销、企业或个人履行社会责任等。为拓宽碳普惠机制减排量消纳,我部于2019年发布的《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规定,“经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或者认可的碳普惠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可按照有关程序用以抵消大型活动温室气体排放量。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鼓励各地方深入开展碳普惠实践,探索拓宽碳普惠机制减排量消纳渠道。
三、关于加强宣传引导和结合各地实际激发应用活力
我部高度重视通过碳普惠等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支持各地方因地制宜深入探索碳普惠模式。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各类媒体平台工具积极发挥作用,加强公众减排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营造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的良好氛围,更好发挥碳普惠机制对个人减排行为的支持和激励作用。同时,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总结有关地方实践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可操作、可复制的有益经验做法。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