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798号建议的答复

2023-08-31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3-08-31 来源:生态环境部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经过两年多的建设和运行,全国碳市场已经建立起基本的框架制度,打通了各关键流程环节,初步发挥了碳价发现机制作用,有效提升了企业减排温室气体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意识和能力,实现了预期目标。截至2023年7月底,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达2.41亿吨,累计成交额达110.77亿元,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有序。

  一、关于分阶段选择合适配额分配方式、适度收紧配额总量

  我国目前正处于碳达峰阶段,全国碳市场对电力行业的配额分配未设置绝对总量控制目标,而采用以排放强度为基础的配额分配机制,基于实际产出量实行配额免费分配,产出量越大,获得配额也越多。这种分配方法符合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确保配额总量增长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电力行业增长的要求,有力保障我国能源安全。我们将结合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实际,持续完善配额分配方法。

  您提到的逐步实现由免费配额分配向配额拍卖转变,对发挥全国碳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具有积极作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碳排放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下一步,我们将在借鉴国内试点碳市场以及国际相关经验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适时引入有偿分配机制。

  我们赞同您关于“积极开展市场扩容”的建议。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率先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实现了搭建基本制度框架,夯实管理基础,打通各环节流程的主要建设目标,同时为其他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奠定了管理基础。为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我部正在组织有关研究机构联合开展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专项研究。在开展多年的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夯实碳排放数据质量,修订完善各相关行业核算、报告、核查等技术规范,研究制定行业配额分配方案。我们将在发电行业运行良好基础上,持续强化数据质量管理,逐步将市场覆盖范围扩大到更多高排放行业,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作用。

  二、关于强化企业低碳发展意识和发挥数字技术优势

  全国碳市场通过市场机制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将碳减排责任落实到企业,促进企业低碳管理意识和能力实现提升。通过压实重点排放单位对碳排放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按期规范填报存证月度碳排放相关数据及信息的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初步树立了“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低碳发展理念。在充分发挥数字技术优势方面,我部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应用于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目前已建成并运行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采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碳排放数据全过程管理、全流程追溯,提高数据质量管理效率。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企业碳减排主体责任,持续推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应用,提升企业碳排放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三、关于加快碳交易立法进程和建立多部门协商机制

  我们赞同您关于“加快碳交易立法进程,提高碳市场立法层级”的建议。目前,全国碳市场运行的立法依据是部门规章《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文件层级较低,规定内容较为局限,政策效力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足。《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有利于弥补全国碳市场法律法规缺失,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促进碳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目前,《条例》已列入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我部将配合司法部持续推动立法进程。

  目前全国碳市场已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共同开展行动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联动。我部依法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了“国家—省—市”三级联审的碳排放数据质量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开展碳排放报告质量监督帮扶专项行动,对电力行业控排企业和重点服务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对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问题案例予以通报并依法严肃查处。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召开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电视电话会议,通报碳市场数据造假有关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加强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开展碳核查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排查整治,组织各地排查相关机构941家。国务院国资委加强中央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对7家央企集团所属的101家控排企业和3家技术服务机构问题线索严肃督办。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持续提升监管能力。

  四、关于加强低碳人才培养

  加强人才培养工作是推进碳市场建设的基础保障。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专业建设指导,推进相关领域教学资源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建设高水平科研平台。我部积极推动涉碳新职业设立,提出“碳管理工程技术人员”新职业并成功推动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推进“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设立后续工作,指导完成《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组织开展培训大纲设计、培训教材编制、培训课程录制、评价考试题库建设等基础资源开发工作。为加快双碳领域人才培养,2022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征集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教学资源的通知》和《加强碳达峰碳中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在优化相关领域专业结构方面,教育部引导高校加大双碳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力度。近年来新批准设置储能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汽车与工程、智慧能源工程等10余个本科专业。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碳排放管理员”和“碳管理工程技术人员”新职业设立后续相关工作。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支持高校优化专业结构,鼓励高校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3年8月31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