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长效治理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你们对当前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存在问题的分析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我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等工作推动力度。
一、相关工作进展
(一)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标准规范。一是2019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等技术规范,指导各地根据实际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全国31个省份均已印发地方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二是2022年生态环境部指导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明确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要求,推动提升设施建设和运维质量。
(二)多渠道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垃圾资金投入。根据国办印发的《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属于地方财政事权,地方政府应切实承担支出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一是2020—2022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12亿元,推动地方加强农村环保设施建设。二是2022年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融资支持的通知》,支持各地通过绿色金融,加大支持力度。三是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农村居民承受能力,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农户适当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多元化成本分担机制,确保建成农村环保设施长效运营。
(三)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保障。一是农业农村部多次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检查、督导调研,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重点任务。建立健全问题反映与督促整改机制,通过随手拍、舆情监测等收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线索,及时转送地方核查整改。二是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示范案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手册》等文件,指导各地筛选建立适合本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通过环境监测和现场调研等,评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组织各地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对非正常运行的设施分类整改,着力提升设施正常运行水平。三是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工作台账,对工作落后地方进行专门督促,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进行抽样核实,对存在问题的地方进行通报,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市场化。基本实现行政村有保洁员、有垃圾收集点,乡镇有中转设施,县城有无害化处理能力,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收运处理的村民小组比例超过90%。
(四)持续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开展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环保治理装备,推动形成稳定、高效的污水等治理能力。一是持续开展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工作。挖掘推广了智慧环境大数据系统、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等一批绿色环保领域大数据应用优秀案例,在推动相关行业数字化应用、激发数据要素价值潜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加快技术创新和应用。定期发布更新《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涵盖水污染防治等9个生态环境保护细分领域,并组织有关协会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的推广应用。三是大力培育优质企业。组织实施污水治理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累计培育了121家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加大对合规企业的宣传,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有关部署,持续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政策体系,提升治理水平。
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强化建设和运维监管,不断提升治理效果。持续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加快补足收运处理设施短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质量和水平。
二是推动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地方充分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工具,在适宜的地区探索采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乡村建设、产业发展有机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受益农户付费制度。
三是指导推动各省筛选建立适合本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并以此为技术库开展本地区治理工作。组织地方以日处理10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开展季度巡查和进、出水口水质监测,鼓励探索将日处理10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纳入数字乡村建设,通过电量、流量或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实时监管,确保建成设施正常运行。
四是继续发布《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引导行业技术创新,加大先进环保装备有效供给,做好绿色环保领域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相关工作。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