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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351号建议的答复

2023-08-23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3-08-23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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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广行业‘无废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模式,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打造“无废产业链”建设试点、推广“无废产业链”创新模式等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将“无废产业链”纳入“无废细胞”建设范畴,积极推动“无废产业链”建设。
  一、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在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建设方面,我们高度重视固体废物相关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和法规政策的优化完善。一是不断丰富“无废城市”建设内涵。目前,各地在园区、工厂、矿区、机关、酒店、学校、社区、乡村、景区、工地等多个方面推进“无废细胞”建设。“无废细胞”建设已经成为各地贯彻落实“无废”理念的重要载体,也成为不断丰富“无废城市”建设内涵的重要体现。我部印发《2023年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计划》,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无废工厂”“无废园区”“无废供应链”等固体废物管理体系标准化建设研究,编制重点行业“无废工厂”“无废园区”评价指南。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企业创建“无废工业园区”“无废企业”,推动固废在地区内、园区内、厂区内的协同循环利用,提高固废就地资源化效率。二是不断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规政策。我部持续动态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0年11月我部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在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新增豁免16个种类危险废物,并在第33条中鼓励在环境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开展“点对点”定向利用;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浙江省深化危险废物“一件事”改革,落实跨省转移“白名单”和“点对点”利用等政策。我部正在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优化固体废物鉴别程序,使固体废物鉴别体系更具可操作性。
  二、关于鼓励打造特色试点创建
  您提出的“无废产业链”作为集合多种“无废细胞”基本单元的有机整体,从区域层面依据行业特色,打通上下游产业链,助力区域协同发展、固体废物设施共建共享,有利于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从“无废细胞”建设的工作进展来看,目前主要集中在“无废集团”“无废工厂”“无废园区”等“无废细胞”基本单元的建设工作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无废集团”建设试点,探索在集团内实行“点对点”利用和“白名单”管理等政策,加快提升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和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切实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正在申报开展“无废集团”建设试点,探索固体废物管理创新模式。浙江省开展“无废工厂”“无废工业园区”“无废企业集团”等22类“无废细胞”试点创建,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宁波市立足产业特点,以“龙头+产业链”管理理念带动“1+23”无废石化基地建设,推动实现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源头减量。江苏省开展“无废园区”(化工园区)建设,推动实现以园区为单元最大限度源头减量、利用处置不出园区,减少跨区域转移风险,提升化工园区工业固体废物治理能力,推动化工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推广创新模式
  在“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我们重视总结凝练和宣传推广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经验模式。2019年-2020年“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期间,试点城市累计形成97项经验模式,我部通过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双微公众号、案例集等方式积极宣传各试点城市建设经验模式。“十四五”期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鼓励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和地区加强总结凝练,在“中国无废城市建设”公众号持续宣传推广各地“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召开2022年、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邀请相关城市代表进行交流总结,分享“无废城市”建设经验和创新模式,推动典型经验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丰富“无废城市”建设内涵,持续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规政策;继续支持各地开展“无废集团”“无废工厂”“无废园区”等“无废细胞”建设工作,鼓励地方探索“无废产业链”创新模式;支持镇海炼化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紧密结合,探索构建石化行业“无废产业链”,加大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经验模式的宣传推广力度,推动石油石化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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