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的建议”由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指出,为避免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无差别实行一律停产的“一刀切”措施,我部于2019年印发《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对钢铁、焦化等15个重点行业进行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实践效果获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重点行业协会及企业的一致好评。2020年,我部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进一步优化绩效分级指标,重点行业扩充至39个。
轮胎翻新可有效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各国已将其作为节约橡胶资源的重要产业。2020年,我部组织专家对橡胶制品行业制定绩效分级指标,轮胎翻新企业只制定减排措施,未制定绩效分级指标,主要有以下两方面考虑。一是取得合法资质轮胎翻新企业数量较少。据估计,当时国内进行轮胎翻新的企业有600余家,但自2014年6月至今,工信部先后五次公布的符合规定轮胎翻新企业只有24家,分布在重点区域的轮胎翻新企业更少,且企业规模化程度不高。众多未取得合法资质、加工条件简陋的维修点、小作坊的存在使大量未经检验的劣质翻新胎流入市场,给交通运输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二是大量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水平偏低。众多未取得合法资质、加工条件简陋的维修点、小作坊从事轮胎翻新工作,这类企业的生产设施和装备水平简陋,污染治理设施简单低效、无组织排放严重。
鉴于当时轮胎翻新行业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水平普遍偏低,企业管理水平差异区分度较小,无法有效开展绩效分级指标的设置。
近几年轮胎翻新行业污染治理水平取得显著提升,下一步,我部将组织专家对轮胎翻新企业进行实地调研,针对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及运输监管等方面开展系统评估和监测,进一步论证轮胎翻新行业制定绩效分级指标的可行性,视情将其纳入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范围。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