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大气污染治理模式创新,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但重点领域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大气环境治理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您提出的加大政策及科技研发支持力度、规范第三方治理市场、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循环示范经验等建议贴合实际、针对性强,对于我们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全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工作中研究吸纳。
一、关于加大政策及科技研发支持力度
一是加强资金支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每年安排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支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业锅炉和炉窑清洁能源替代、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连年增长,从2013年的60亿元,增加到2023年的330亿元,累计下达超过2100亿元,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各地方政府也统筹安排各类资金,积极引导企业深化治理和绿色转型。
二是加大税收优惠。增值税方面,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其中,利用各类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生产的石膏、硫酸、硫酸铵、硫磺等增值税即征即退50%;利用工业废气、氯化氢废气、工业副产氢生产燃料电池用氢、纯氢等增值税即征即退70%。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符合条件的可按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有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等。
三是发挥金融力量。建立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创新,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VOCs综合治理、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生态环保项目。截至目前,我部已指导270个项目进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并向金融机构推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项目库中符合放贷条件和投资要求的项目,将在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优先给予优惠信贷政策支持。
二、关于推进和规范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引领。2021年,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广生态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托管服务和第三方治理。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第三方治理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按照排污者付费、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推动的原则,以园区、产业基地等工业集聚区为重点,推动第三方治理企业开展专业化污染治理,提升设施运行水平和污染治理效果;建设100家左右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示范园区;遴选一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总结推广成熟有效的治理模式。
二是加大财税支持。2019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开展了三批次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征集工作,给予符合条件的园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进一步提升园区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培育壮大环保产业。201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对大气污染防治等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进一步细化了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具体要求,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
三是加强监督帮扶。大力惩治低价中标的乱象,溯源并公开治理效果差、工程质量低劣、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环保公司和运维机构,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指导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定期组织地方环境管理、执法、监测人员及相关企业、环保公司和运维机构等开展VOCs治理专题培训,努力解决环保治理“劣币驱逐良币”、市场竞争不公平的行为,不断促进环保产业和环境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关于推广VOCs治理经验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先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把深化VOCs治理作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全面提高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推广可行经验。针对中小微企业存在的治理难、治理贵等问题,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引导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鼓励支持同一类别工业涂装企业聚集的园区和集群,推进建设集中涂装中心;吸附剂使用量大的地区,建设吸附剂集中再生中心,同步完善吸附剂规范采购、统一收集、集中再生的管理体系;同类型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的园区和集群,建设有机溶剂集中回收中心。据统计,目前全国已建成各类涉VOCs“绿岛”项目近200个。
三是强化帮扶指导。针对地方和企业反映的技术困难和政策疑问,持续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活动,帮助企业了解VOCs治理相关方面的技术和政策要求,从意识、能力、管理上提升企业VOCs治理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继续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相关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地见效;加强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规范和引导,促进第三方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实现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大气污染治理实践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的宣传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大气污染治理模式创新,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