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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330号(经济发展类27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7-25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3-07-25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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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印染行业健康发展、保证中国纺织产业链竞争优势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印染是链接纺织上下游中间环节和提升纺织服装产品附加值关键环节,也是纺织产业链中能耗水耗较大、废水排放较多的环节。您提出的引导印染企业向工业园区聚集、支持印染工业园区建设、优化完善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设立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技改专项等建议,对促进印染行业绿色健康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和借鉴意义,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近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引导印染企业向规范的工业园区集聚
  一是指导完善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我部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督促工业集聚区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20年,我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提出新建印染企业原则上布局在符合产业定位的园区,印染废水由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我部还组织开展了长江经济带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和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排查整治,聚焦污水管网建设维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等方面问题,深入排查、限期整改,推动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二是推动印染企业规范化集聚化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对具有印染能力的棉纺织、毛纺织、麻纺织、丝绸等各类企业的布局、工艺与装备、质量与管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与社会责任等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开展印染企业规范公告工作,对企业是否在园区、是否稳定达标排放提出严格要求,有效促进印染企业入园发展、绿色发展,目前已公告了5批共75家企业。遴选了苏州、无锡和南通3个高端纺织产业集群,创建了“纺织·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5家示范基地。
  二、完善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化总量控制要求
  一是完善纺织印染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我部发布实施纺织染整、毛纺、麻纺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发布《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增设总锑作为排放控制指标,同时考虑到入园企业向具备对纺织染整废水进行专门收集和集中预处理能力的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情形,将该情形下企业废水的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间接排放限值由200毫克/升和50毫克/升调整为500毫克/升和150毫克/升,优化间接排放管控要求。
  二是积极支持各地印染企业结合行业发展和客观规律实施技改,执行更严格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印染企业技改项目,改造前项目关停淘汰形成的总量指标可用作改造后项目可替代总量指标来源。
  三、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印染项目环评管理
  一是优化印染项目环评管理类别。2020年,我部出台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细化含染整工艺项目环评管理类别,将仅含喷墨印花和数码印花工序的项目环评类别由环境影响报告书降级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取消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类别,除有喷墨印花或数码印花工艺的、后整理工序涉及有机溶剂的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外,其他项目豁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再纳入环评管理。
  二是简化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内容要求。2020年,我部制定实施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配套的编制技术指南,聚焦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和环保对策措施,简化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要求,取消评价等级判定等程序,优化简化编制内容,缩短编制时间,降低编制成本。
  三是指导产业园区内印染等项目开展环评改革试点。2020年,我部出台《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鼓励地方探索“绿岛”等环境治理模式,建设小微企业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或集中工艺设施(如电镀、印染、喷涂等),明确一个责任主体,依法开展共享设施的环评。2022年,我部出台《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开展环评审批方式改革试点,对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且位于相同市级或县级行政区内的同类型项目,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
  四、支持推动印染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广印染绿色技术装备。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技术指南(2019版)》,为行业推荐了一批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少、较为成熟可靠的技术装备,指导地方政府推动印染行业转型升级,指引印染企业技术改造方向,引导相关科研机构技术攻关聚焦目标,提高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采用数字化智能化印染技术装备、染整清洁生产技术、新型染色加工技术等生产高档纺织面料,智能化筒子纱染色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以及少水无水节能印染加工等,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鼓励类,引导印染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加大改造力度,提升行业高端化绿色化发展水平。
  二是大力支持印染行业绿色发展关键技术研发。“十三五”期间,科技部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等专项,支持了“上海高新区工业废水近零排放及资源化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等项目,构建基于废水深度处理-高效再生利用-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废水近零排放技术体系与近零排放模式。
  三是支持印染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近两年,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资金支持多家印染企业开展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技术改造。指导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和11家行业协会(联合会)编写《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调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支持力度,推进纺织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编制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将印染、化纤等纺织行业关键环节作为重点支持方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
  四是推动绿色技术交流,推广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行业举办绿色发展大会、社会责任年会、零碳时尚发布、节能环保年会等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鼓励行业协会搭建专业展会、时装周、创意设计大赛、流行趋势发布等创新展示平台,组建纺织产品技术创新联盟,共同在纺织行业推广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消费观念,推动绿色低碳技术交流和印染行业创新发展。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的沟通协调,合力推动印染行业健康绿色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推动印染企业集聚入园,督促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研究开展《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情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启动修订工作。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相关工作,落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推动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
  二是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深化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优化排污总量不增加的印染企业技改项目环评管理。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指导地方试点对生产工艺单一、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周期短的报告表项目,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联办”,同步受理、同步作出审批决定。
  三是持续推动印染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维护纺织产业链安全稳定。修订《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提出新的绿色发展要求。通过各类资金支持印染企业技术改造,加快绿色环保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动少水无水印染、近零排放等技术发展。
  四是继续深入组织实施“长江黄河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治理”重点专项,围绕低碳约束下沿长江工业园区废水近零排放技术与示范等部署研发任务,鼓励高校、科研单位、企业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生态,加强印染行业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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