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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3755号(工交邮电类520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6-29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3-06-29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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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长江上游生态航道建设的提案”,由我部和交通运输部分别办理。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一、我部积极支持长江航运发展,陆续批复了长江上游朝天门至涪陵河段、长江中游荆江河段、长江下游江心洲至乌江河段等一大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航道整治工程项目环评文件,在审批过程中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的要求,严格把关,科学审慎做好环评审查审批工作,切实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助力长江航道建设。
  二、长江上游羊石盘至上白沙水道航道整治工程位于宜宾至重庆河段中段,上起上白沙水道下至羊石盘水道,全长45公里,拟采取疏浚、筑坝、炸礁等相结合的工程措施,实现3.5米×60米×800米的航道尺度要求。该工程全部位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目前,长江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白鲟、长江鲟、胭脂鱼等70种珍稀特有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生境,在长江上游干流水生生态系统及鱼类保护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地位。该工程所在江段岸边石嘴、石梁众多,属于鱼类喜栖息的多石、激流和地形复杂区域,石梁凸咀扰流和阻水作用明显,江中多泡漩乱水湍流是形成产卵场等主要生境的重要条件。而该工程炸礁、筑坝、疏浚等施工,将彻底破坏原有栖息地的生境条件,导致珍稀特有鱼类的产卵场等重要生境丧失。同时,由航道整治带来的航运量增加,将进一步加剧对长江水生生态和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长期不利影响。
  三、在环评管理中,该工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的要求存在冲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应不予审批。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施行,第二十七条提出“严格限制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水域实施航道整治工程;确需整治的,应当经科学论证,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为落实上述要求,2022年7月,我部联合交通运输部等5部委印发《关于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提出“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航道工程项目单位在前期工作中避让各类自然保护地。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依法科学论证,优化工程方案,强化生态保护与补偿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工程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征求林草部门意见,其他相关部门据此依法办理环评、用地、可研审批等手续”。因此,若该工程确实无法避让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依据上述法律和文件规定,应先行取得林草部门意见,其他部门依据林草部门意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为做好重大项目环评保障,我部已提前介入,在指导长江航道局按照相关规定与相关部门对接、依法取得相关意见的同时,组织技术单位提前介入指导长江上游羊石盘至上白沙水道航道整治工程环评文件编制和相关研究论证工作,提高环评质量和有效性。
  四、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对该工程环评工作的指导,推动相关方面科学论证,完善环评文件。待工程经优化和论证符合相关要求,环评文件重新报送后,我部将严格把关,审慎决策,确保长江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
  感谢您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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