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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763号(资源环境类36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09-10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2-09-10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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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顶委员:
  经认真研究,就“关于加强风光资源开发空间及碳中和潜力研究,持续推进清洁资源开发”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自上述目标宣布以来,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陆续发布,从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方面提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主要目标、重大举措、重点任务、重要行动,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路线图、施工图,共同构成贯穿碳达峰、碳中和两个阶段的顶层设计。下一步还将出台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分领域分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能源保障、碳汇能力、财政金融价格政策、标准计量体系、督察考核等保障方案。我部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
  二、关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
  2012年,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支持对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项目的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核证后的减排量称之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并可用于市场交易。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实施以来,在服务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碳市场配额清缴抵销、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生态保护补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运行积累了宝贵经验。
  2020年12月,我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2021年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已有重点排放单位使用CCER进行配额清缴。
  为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更好发挥该机制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积极作用,目前,我部正在组织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支持将生态效益明显的林业碳汇等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加快重启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步伐,发挥市场机制对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作用。
  三、关于加强清洁能源开发顶层规划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能源生产结构由煤炭为主向多元化转变,能源消费结构日趋低碳化。2021年,中国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已由2005年的72.4%下降到56.0%,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6.6%。中国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发电装机实现快速增长,规模居全球首位。截至2020年底,中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8亿千瓦,其中:风电2.8亿千瓦、光伏发电2.5亿千瓦,分别连续11年、6年稳居全球首位。
  习近平主席2020年12月宣布,中国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习近平主席在去年9月21日宣布,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这充分展示了中国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决心和魄力。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深化研究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同时加大力度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完善电力体制,构建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9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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