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泡沫塑料污染治理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政策法规
(一)在法律法规方面。2020年9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新增禁止、限制部分不合规塑料制品条款,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交通运输部印发《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规范邮件快件绿色包装。商务部印发《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引导企业、消费者减少和替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
(二)在政策措施方面。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等配套文件,对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作出全面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体系,压实地方、部门和企业责任。
(三)在标准体系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制修订生物降解塑料、再生塑料、塑料泡沫制品等一批国家标准,发布塑料泡沫垫等泡沫塑料制品相关国家标准40余项,形成相对完备的标准体系。
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和我部将充分发挥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强包括废弃泡沫塑料在内的废塑料回收和利用标准化工作,联合有关部门推进生物降解塑料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关于加强源头治理
(一)在推动源头减量方面。发展改革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纳入淘汰类落后产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提出塑料制品的分类管理要求。目前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7类塑料制品的要求已基本落实,对使用环节的禁限要求在中心城区、规范企业也得到较好落实。据商务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系统数据,2021年下半年相关注册市场主体的各类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较上半年明显下降,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刀叉勺)、塑料包装袋(含编织袋)分别下降38.2%、36.5%和15.7%。
(二)在加强检查抽查方面。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组织地方开展塑料制品相关执法工作,查处案件5008起、涉案金额2982.90万元、罚没款2610.28万元,并将一次性塑料生活用品等塑料制品纳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稽查机构的质量领域专项执法任务清单,持续深入推进;开展2022年度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相关企业是否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强化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力度,营造监管威慑力。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对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持续强化塑料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商务部将聚焦零售、电商、餐饮等重点行业,压实塑料污染治理的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有序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关于完善回收处理体系
(一)在促进绿色消费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引导行业研发和推广生物降解塑料等替代产品,遴选发布全生物降解塑料袋等一批绿色设计产品,持续增加绿色替代产品供给;市场监管总局推进统一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将塑料制品等90种产品纳入,并发布塑料制品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二)在推动回收模式和利用技术创新方面。商务部积极推进再生资源绿色回收、智能回收等,促进回收行业转型升级,截至2021年底全国范围共征集包括泡沫塑料回收在内的再生资源新型回收模式案例63个;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7年和2021年发布两批《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设备目录》,推广先进技术设备。
(三)在回收行业规范和企业培育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5年发布实施《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共发布五批73家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推动废塑料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于2021年发布《“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提出培育废塑料综合利用龙头骨干企业,推进废塑料高值化利用;于2022年联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通过技术创新、政策协同、区域联动,推动提高废塑料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绿色产品认证宣传推广,积极引导行业、社会消费者、电商企业、寄递企业使用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塑料制品;商务部将优化回收网络布局,促进包括泡沫塑料在内的废塑料回收行业区域协同发展,支持集中布局一批交易规模大、辐射范围广、产业功能强的废塑料区域中心,有效延伸产业链价值链;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培育废塑料综合利用骨干企业,持续发布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加大废塑料资源化利用等技术装备推广力度,提升废塑料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关于加强宣传引导
(一)在宣传引导方面,我部于2018年6月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鼓励公民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引导公民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于2021年2月联合印发《“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部署实施限塑减塑文化传播精品工程、推进青年参与的减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实践等行动,基本建立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自2021年以来,利用部政务新媒体发布垃圾分类、减塑限塑相关宣传稿件70余篇,总阅读量超476万;央视《焦点访谈》《新闻直播间》等栏目对地方海洋垃圾治理典型模式和成效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在专项清理方面,近年来我部指导沿海地方开展海洋塑料污染治理,探索形成一批好经验做法,其中福建省组织1900多人、167艘清扫打捞船对海漂垃圾进行“岸上管、流域拦、海面清”,2021年福建省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分布密度较前一年下降46.5%;2022年5月,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关于江河湖海清漂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部署为期一年的拉网式江河湖海塑料垃圾清理、转运和处置行动,大幅减少水域存量塑料垃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塑料污染治理相关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宣传塑料污染治理成效、典型做法和科普知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凝聚社会共识。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