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进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引导全行业减碳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国碳市场扩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的决策部署,2018年以来,我部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和前期工作基础上,从制度体系、基础设施、数据管理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并于2021年7月顺利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覆盖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结束,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配额履约完成率为99.5%。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全国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扎实做好全国碳市场各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尽快出台,完善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和核查技术规范体系,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在发电行业碳市场运行良好的基础上,组织其他高排放行业做好相关基础工作,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增加市场交易主体,增强市场活力,适时推动全国碳市场开展配额有偿分配、碳金融衍生品交易,实现全国碳市场的平稳有效运行和健康持续发展。
二、关于尽快启动自愿减排交易、将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减排量纳入碳市场
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是全国碳市场的抵销机制,也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减排行动的又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我部将在确保项目真实、数据准确的基础上,按照循序渐进原则做好自愿减排顶层制度设计,加快推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加快组织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建设全国统一的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加快推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同时,考虑到CCUS项目仍处于示范和探索阶段,其减排效果的安全性、稳定性和经济性还需作进一步论证,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将CCUS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并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可行性,推动低碳和零碳项目发展,共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三、关于建立严格MRV、配额分配与市场监管体系
经过第一个履约周期的运行,全国碳市场已基本形成了配额分配、数据管理、交易监管、执法检查、平台支撑于一体的管理框架,打通了各关键环节间的堵点、难点。我部已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作为现阶段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制度基础。根据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印发了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分配方案,确定了基于碳强度的配额分配方法。出台一系列技术规范,建立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核查管理制度,明确核算核查技术要求。制定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3项管理制度,明确各方权责和运行程序。组织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和温室气体排放报送系统,并顺利实现上线运行,实现数据在线填报,实时跟踪记录碳排放配额的持有、变更、清缴、注销等信息。在对核查机构的监管方面,我部正组织对2019-2021年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质量、合规性、及时性进行评估,并要求各省厅向社会依法公开评估结果。对查实数据造假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审慎采信此类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核查机构,审慎委托其承担核查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压实主体责任、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日常监管、提高智能化水平,全方位、全链条强化制度保障,出台一批、修订一批制度规范。对中长期配额分配方案、行业基准线、关键技术参数等重要问题进行持续深入研究,形成科学合理的政策导向,推动市场形成稳定预期。同时,加强对核查机构的管理,通过从业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评估、违法行为曝光、信用监管等方式,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关于加快出台碳市场同其他低碳工具市场的对接
我部高度重视全国碳市场与包括绿电绿证交易、用能权交易等在内的其他相关制度的协同,碳市场与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有助于发挥政策合力,对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和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具有积极作用。以绿色电力交易为例,《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做好绿色电力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衔接。2021年以来,全国有17个省近300家市场主体参与了绿电交易,达成交易电量99.5亿千瓦时。为加强与绿色电力交易政策协同,我部正积极开展相关研究,探索在全国碳市场制度框架下,科学合理核算企业由于使用绿色电力而减少的排放量的方法体系,以及通过适当方式对企业应履约量进行扣减的可行性。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相关政策的协同研究,并适时提出全国碳市场与包括绿色电力交易在内的各项制度进行衔接的具体方案。同时,结合气候投融资试点相关工作,支持试点地方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稳妥有序探索开展碳资产质押贷款等碳金融服务,更有效发挥市场机制推动减排的积极作用。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