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望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建设水务智慧监测基础设施网络,构建智慧水务系统的提案”,由我部会同水利部共同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智慧化工作,2021年11月印发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基于现代感知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为监测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遵循。近年来,水质监测智慧化建设成效显著,水质自动化监测网络由弱变强,业务运行体制机制日趋成熟,有力支撑水生态环境管理。但是,对照中央的最新要求,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任务繁重,监测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步伐还需加快,海量监测数据的有效归集和智能分析还有努力空间。您提出的“水环境监测系统的精准化建设和智慧化管理”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我们深表认同,将在工作中积极予以吸纳。
一、关于全面推广建设水环境在线监测系统
(一)建设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为贯彻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部署,落实“国家考核、国家监测”机制,我部于2017年实施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2018年完成首批20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以下简称国控水站)建设。经多年优化完善,截至目前,我部建成了以国产自主知识产权仪器为主,由1946个国控水站组成,覆盖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七大流域的国控水站网络。该网络具有全天候自动监测、“日-周-月”多级自动质控、监测数据溯源及自动审核等功能,可及时预警水环境风险,有效支撑了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管理。
(二)组织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
我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组织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要求与我部联网。截至目前,与我部联网且实施自动监控的废水企业有2.2万余家、污水处理厂5900余家,有效提升水质自动预警水平,强化污染物溯源能力。
(三)系统推进排水管网在线监测工作
一是坚决杜绝污染物排入排水管网。目前,我部正会同住建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三部委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并于2022年7月联合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工业企业排水水质要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排放标准规定。工业集聚区要按规定配套建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对已经进入市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市政管网,向园区集聚,避免污水资源化利用的环境和安全风险。这些要求和举措将大幅减少污染物排向排水管网,推动污染治理责任向排污企业精准传递。
二是强化排水管网在线监测技术指导。住建部制定了《城镇排水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对城镇排水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系统构成、运行环境、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力推动了智慧监测体系建设。
二、关于支持自主研发水质监测系统发展,破解“卡脖子”问题
为大力支持水质监测系统自主研发工作,我部组织实施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该专项突破了微通道多流路切换、微石英晶体微天平检测、多功能复杂水样预处理等关键技术,自主研制了31种水质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并先后在武汉东湖、苏州运河、萧山水厂等多个现场进行了验证性应用,率先实现国产仪器成功应用地表水在线监测。其中,“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管关键技术与工程应用”项目获得环境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同时,加大研发设备推广应用力度,组织研发的水生态环境监测技术、遥感监管定量技术和水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等在我国京津冀地区、长江、淮河、珠江、辽河及太湖流域等开展示范应用,为我国的水生态环境管理、监测技术和设备发展及水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另外,水利部也大力推动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积极开展新技术应用试点,组织在长江流域4个水沙特征区开展量子点光谱测沙技术比测试验,提升监测自动化水平。
三、关于建立新监测技术标准化绿色通道,促进行业技术革新
我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切实加强标准管理工作,印发《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在规范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同时,持续优化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定机制。在立项阶段,广泛征集标准立项建议,优先鼓励和支持具有较强前期研究积累并经广泛实践应用的新技术新方法申请标准立项。在实施阶段,积极吸纳高校、科研院所等力量参与标准制修订,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持续完善标准体系。近年来,紧盯管理需求以及新技术发展趋势,我们重点补充更新自动、遥感、现场监测标准规范,补齐有毒有害物质、废水重金属、温室气体等监测标准规范短板,截至2021年12月底,累计发布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1400余项。
为建立水文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的绿色通道机制,水利部组织开展《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工作,鼓励重大水利科研项目与标准制定相结合,对水利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及时制定标准,推进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应用,鼓励及时将先进技术纳入现有标准体系。
四、关于强化政策支持,创新付费机制,加大水环境监测建设投入
我部始终注重加大对监测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配合财政部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可安排5%的资金用于能力建设。此外,我部会同金融机构、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支持和鼓励采取EOD、PPP等市场化模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包括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在内的重大生态环境项目。
完善智慧监测体系,构建智慧水务系统,对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在排水管网等场景中布设水质监测终端研究,进一步强化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建立“断面—水体—污染源”全链条监测溯源技术体系,服务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