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立洱海生态监测实验室的建议”由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洱海是全国第七大淡水湖,是云南省第二大高原湖泊, 是大理人民的“母亲湖”。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洱海保护治理,2015年1月赴云南大理考察时强调“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考察云南时做出“守住守好洱海”的重要指示。为科学客观评价洱海水生态状况及变化,您提出了建立洱海生态监测实验室等建议,我们认为是十分必要的,能够有效支撑洱海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一、关于帮助建立洱海水生态监测实验室
2021年12月,我部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指导地方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省以下监测机构能力建设标准,确保机构资质、人员、实验场所、仪器装备、经费保障等满足监测业务需要。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为进一步提升全省16个驻州市站监测能力,组织编制了《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计划从2023年起,连续3年每年投入2000万,分阶段逐步提升全省驻州市站的硬件能力。其中,计划为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省厅驻大理州监测站)购置藻类、叶绿素自动计数仪,倒置生物显微镜,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离子色谱等16台套仪器设备,提升省厅驻大理州监测站水生态等方面监测能力。
二、关于对洱海水生态保护政策、资金、人才等支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我部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策引导
2022年3月,我部印发实施的《“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提出,要有序推进生态保护监管重点区域森林、草原、河湖、湿地、荒漠等生态系统监测。目前,正组织编制“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洱海等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重点区域生态搬迁、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与保护、主要入湖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环境监测网络和“智慧洱海”监管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目标和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
2016年至2021年,中央财政累计支持云南省水污染防治资金52.85亿元,用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其中,支持大理州6.33亿元,用于开展大理市洱海蓝藻控制与应急工程、大理市洱海环湖截污工程(二期)等项目。2022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云南省水污染防治资金的支持力度,已下达云南省2022年水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6.38亿元,用于开展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
(三)加强人才培养
我部通过组织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二期)驻点跟踪研究,在大理州组建了由上海交通大学牵头,省厅驻大理州监测站等为主要参加单位的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以洱海为核心,开展了污染源解析、风险源调查、生态环境基础研究、技术研究及示范等工作。通过驻点跟踪工作补齐地方水生态方面的技术和人才短板,提升地方水生态保护修复的科学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通过开展线上培训,为地方培养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才。
三、关于将水生态监测纳入常规监测体系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提升国家、区域流域海域和地方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补齐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水生态环境、温室气体排放等监测短板”。我们认真落实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强水生态监测工作。
(一)稳步推进全国水生态监测工作
2012年起,我部组织在松花江等流域开展水生态试点监测工作,初步建立了水生态监测与评价方法。2020年,在多年水生态试点监测工作基础上,我部印发《2020年重点流域水生态状况调查监测方案》,在长江、黄河、淮河等七大重点流域干流、主要支流和重点湖库,全面组织开展水生态状况调查监测工作。2022年4月,我部印发《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方案(试行)》,在长江流域布设水生生物指标监测点位331个,水环境指标监测点位323个,监测指标包括水生生物、水生境、水环境和水资源四大类,基本形成了长江水生态调查监测网络,为下一步推动全国水生态监测工作纳入常规监测、考核评价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二)提前谋划洱海水生态监测工作
2022年5月,我部指导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了《洱海水生态监测方案》,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开展洱海水生生物、水生境、水环境监测工作。通过实战起到练兵促训的目的,带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统一技术要求开展水生态监测工作,摸清水生态状况及变化规律,构建洱海水生态评价指标体系,为洱海水生态纳入常规监测体系做好技术支持。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洱海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地方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标准化建设,跟踪帮扶云南省厅开展驻州市站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工作,不断增强洱海水生态监测整体能力。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实施“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积极协调中央有关部门加大对云南省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促进洱海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地方生态环境监测人才业务能力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全国水生态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尽快出台水生态监测评价技术规范,抓好《洱海水生态监测方案》落实工作,推动尽快将洱海流域水生态监测纳入常规监测工作,加快构建完善的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