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长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引导企业参与碳交易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舆论导向和强化专业培训
碳市场是展现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窗口,健康良好的舆论氛围对碳市场发展至关重要。我部高度重视全国碳市场舆论宣传工作,第一时间向全社会公布和解读全国碳市场相关重要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健康正面的舆论氛围。今年以来,为切实做好碳市场建设运行工作,展示全国碳市场工作成效,我部组织召开了2022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会议,并自6月中旬开始,围绕“全国碳市场一周年”开展系列宣传工作,组织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指导相关单位举办有关论坛和展览等宣传活动。此外,为加强能力建设,还组织开展2场针对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控排企业的相关政策专题培训,取得了较好效果,受到了各方热烈欢迎。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强化政策宣传,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宣传报道全国碳市场的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及重要成果,提前释放明确市场预期,正确引导舆论方向。同时,我部也将对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系统、重点排放单位、技术服务机构等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提升不同市场参与主体的能力和水平,更好保障全国碳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二、关于加大资金支持,改善企业参与“碳交易”的基础条件
为提高国内碳市场流动性,提升碳市场价格发现功能,2016年8月,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有序发展碳远期、碳掉期等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等目标任务。目前,国内地方试点碳市场已相继推出基于地方碳市场配额的碳金融衍生产品。2021年,全国统一碳市场正式上线后,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研究碳市场的金融属性及推出基于全国碳市场配额的金融衍生产品的可行性,引导金融机构在产品设计、信息披露等方面强化碳金融创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有关企业办理碳排放权质押登记业务、为金融机构开展碳排放权质押贷款业务提供服务。目前,市场已有不少支持节能减排项目的基金,相关企业可以积极与现有基金对接,申请支持工艺技术改造、大数据管理等节能减排项目,纳入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也可通过出售富余配额来降低实施工艺技术改造、大数据管理等节能减排项目的成本。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坚持全国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工作定位,会同有关部门在实现全国碳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和有效防范金融等方面风险的基础上研究上市金融衍生产品的可行性,进一步发挥全国碳市场对于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积极作用。
三、关于充分考虑区域差异,促进公平发展
根据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生态环境部印发了《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确定了基于碳强度的配额分配方法,该方法既与我国当前发展的实际情况相符,也与我国目前基于强度控制的碳排放管理政策体系相吻合。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是全国碳市场的重要制度,关乎控排企业经济利益。制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需经过反复研究和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方案能够充分发挥利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工具作用。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各地方执行全国统一的配额分配方案,对部分地区执行特殊配额分配政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待进一步研究。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结合全国碳市场相关工作要求,在实现碳排放数据可监测、可核查、可报告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配额分配方案,合理设定基准值,兼顾行业公平、产业公平和地区公平。同时,我部还将加快组织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生态系统碳汇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并进入市场获取减排量收益,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减排行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朱磊
联系电话:(010)65645638
生态环境部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