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庆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制定我国CCUS产业税收优惠和补贴激励政策的提案”,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CCUS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技术选择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成效和新目标新举措》提出,中国更新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是: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碳中和目标下,大力发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不仅是未来我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选择,也是构建生态文明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我国支持CCUS发展相关政策情况
近年来,为支持CCUS发展,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CCUS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研发示范、税收优惠和补贴激励、能力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法律法规方面
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进程,组织专家团队持续修改完善法律草案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目前应对气候变化法律草案框架已基本成熟,将加快推动立法进程。青海、山西、南昌、石家庄、深圳、天津等省市出台了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或低碳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全国立法积累了经验。后续,相关部门还将推动在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能源管理、国土空间开发、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过程中,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内容,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二)政策规划方面
近年来,各部门对CCUS支持力度也在进一步加大,相关部委从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金融支持等角度出台政策推动CCUS发展。“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规范和指导CCUS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将CCUS试点示范纳入气候投融资项目支持范围。
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进一步明确CCUS有关项目环评分类管理要求,包括将“二氧化碳地质封存”纳入“专业技术服务业”类全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形式简化管理,对涉及二氧化碳生产及利用二氧化碳制化学品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涉及二氧化碳驱油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等,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环境敏感程度等实施差异化管理。2021年10月,人民银行推动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将CCUS作为碳减排技术重点领域。2022年5月,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编制的《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企业和地区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以及产业化、规模化应用”。绝大多数省级行政区也已在地区发展规划中纳入了对CCUS的支持。
(三)研发示范方面
2021年,生态环境部配合科技部组织设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专项。重点解决碳中和共性支撑技术研究示范、低碳/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工艺技术与示范、面向碳中和前沿和颠覆性技术创新与研发、面向碳中和创新体系与全球气候治理技术等关键问题,按照基础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示范应用,设置了17个研究方向。相关成果推广方面,建成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发布并推广“二氧化碳的捕集驱油及封存技术”等CCUS适用技术。
随着政策支持力度的提升,企业积极性得以更多释放,在CCUS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方面取得成果,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的CCUS示范项目相继落地。2021年8月,中国海油正式启动首个海上二氧化碳封存示范工程,实现了我国海上CCUS“零突破”;2022年1月,我国首个大规模百万吨级CCUS项目“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化—胜利油田CCUS项目”全面建成,是国内最大CCUS全产业链示范基地和标杆工程。另外,我国还在规划更多百万吨级CCUS项目,将进一步扩大项目规模,并纳入更多的相关行业参与。
(四)CCUS税收优惠和补贴激励政策
目前,财政部已有多项措施积极支持CCUS产业发展相关工作。一是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符合条件的CCUS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方面,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CCUS相关企业和项目可按规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二是财政激励。中央财政高度重视高技术产业发展,通过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专项资金聚焦重点产业链,支持一批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创新产业突破应用。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揭榜挂帅”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积极申报。
(五)能力建设方面
2019年8月,在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指导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成立CCUS专业委员会,推动相关技术的研发与交流,促进试验示范的推广与应用。
三、后续工作考虑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碳”工作的总体部署,营造有利于CCUS发展的政策环境,推动CCUS示范项目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CCUS技术发展和示范,探索将CCUS减排量纳入我国碳市场交易的可行机制等。积极配合科技部,组织“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专项,协调开展CCUS相关技术研发等专项的立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科技平台建设与技术推广,同时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与国际合作。
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现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推动CCUS重大项目示范应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支持CCUS的相关政策措施。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