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彩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浓硫酸对皂脚进行高污染加工”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如您所言,目前的皂脚加工工艺不够先进,使用浓硫酸酸化工艺加工皂脚会产生大量污染物。您所提的关于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浓硫酸对皂脚进行高污染加工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部高度重视。近年来,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制度。发布《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明确产品加工和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等生产过程产生的副产物属于固体废物。动态修订、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明确“使用硫酸进行酸性碳化产生的废酸液”和“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强酸性擦洗粉、清洁剂、污迹去除剂以及其他强酸性废酸液和酸渣”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分别为“900-301-34”和“900-349-34”。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地对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严格依法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规定。
二是推动石化化工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装备创新及应用推广。加强政策引导,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我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改造提升,从源头促进工业废物“减量化”,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品研发应用;加快技术创新应用,印发《石化化工行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第一批)》,定期发布更新《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涵盖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理、土壤修复等9个生态环境保护细分领域,引导行业技术进步,并组织有关协会开展供需对接活动,遴选发布优质供应商名单,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大力培育优质企业,围绕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生态环保保护4个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关于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的有关规定,累计培育了212家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
三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落实《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从源头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化工项目盲目发展。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积极推动包括硫酸及相关工业在内的各行业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
四是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我部印发《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全国范围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我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将废酸类危险废物作为2022年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相关部门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制度。研究修订《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进一步完善皂脚等产品加工和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的属性鉴别规定;持续指导督促各地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动态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研究细化“900-349-34”等废物代码对应的危险废物范围。
二是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发布《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装备目录》,引导行业技术创新,鼓励环保装备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工艺水平,加大先进环保装备有效供给;推动落实《指导意见》,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改造提升,从源头促进工业废物“减量化”。
三是持续推动落后产能淘汰,促进行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巩固整治工作成效,继续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废酸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