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翔等7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继续支持粤桂两省区加强九洲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流域综合治理
一是加强流域水环境治理。我部组织编制了《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九洲江纳入重要水体进行保护,推进实施河道生态修复、人工湿地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二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水利部积极指导各地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建立健全区域协同机制,统筹衔接跨界河湖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保护目标要求,因地制宜推广设立联合河湖长、共建联合河长办、互派河湖长等有效做法,探索实现联合会商、联合巡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联合共治有效路径。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2021年3月,我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推动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管理体系。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技术规范,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标准化规范化,组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专家指导组,开展培训、调研。2021年,农业农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30亿元,支持153个县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新建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在九洲江流域的广西博白县安排资金约2000万元。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督促地方深入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落实落细《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关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2016年至2021年,中央财政分别支持广东、广西水污染防治资金26.8亿元、15.5亿元,用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截至2022年6月,已支持实施陆川县九洲江流域乡镇饮用水源区保护工程、陆川县九洲江水质在线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九洲江文车桥至山角桥段干流综合治理工程等300余个项目。“十三五”期间,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我部(以下简称三部门)支持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了25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其中,广西左右江流域、广东粤北南岭山区项目分别被纳入第二批和第三批试点,合计获得中央财政补助40亿元。工程试点对于提升实施区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项目被纳入“十四五”期间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2021年9月,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期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要求各省择优选择一个项目申报,广西申报了桂林江流域项目。
2021年,财政部牵头出台《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各省要积极开展协商谈判,推动补偿机制尽早落地,及时开展协议补偿资金清算,积极向多元化、市场化等补偿方式拓展,并进一步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实现机制。中央财政对机制建设进展快、成效好、积极探索创新的省份给予资金倾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以地方为主。近年来,粤桂两省区建立起九洲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广西可充分利用现有政策以及借鉴成功经验,积极落实《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在会同有关省市研究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时加强沟通,待补偿机制建立后,中央财政将积极研究相关支持政策。地方可统筹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有关资金,加大对移民转产转业扶持、移民生态补偿、污水处理设施及运行维护、重点生态保护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加大对粤桂两省区水污染防治资金的支持力度,指导粤桂两省区相关部门做好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统筹谋划,支持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工作。
三、关于加强用水管理与水环境保护
水利部印发九洲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明确了九洲江流域水量分配份额和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目标,为落实流域水资源刚性约束,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奠定基础。组织开展鹤地水库水源地、湛江市雷州青年运河等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建立“遥感宏观判别—无人机巡航排查—人工定点监测”监督性监测体系,推进提升城市水源安全保障能力。推进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推动西江调水至九洲江鹤地水库,缓解流域内外缺水情势,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
我部印发《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技术指南》,指导各省(市)制定印发“十四五”期间“南阳实践”实施方案,编制完成77条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2020年1月,我部联合水利部印发《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上下游协作、加强研判预警、强化信息通道、加强联合监测、协调污染处置等工作任务,推动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2020年12月,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与我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共同签署了《珠江流域跨省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作机制》,为九洲江等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下一步,我部和水利部将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强化水资源管理,推进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推动九洲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