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玛什·斯尔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乌伦古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乌伦古河是准噶尔盆地重要的内陆河,对流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您的建议对改善乌伦古河流域的生态环境,提高该区域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和参考价值。
一、关于纳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
“十三五”期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我部、自然资源部启动实施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通过竞争性评审分三批遴选了25个试点项目。其中,包括新疆额尔齐斯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中央财政累计下达奖补资金20亿元。工程计划总投资60亿元,截至2021年底,工程完成投资54亿元,投资完成比例达90%。工程试点对于提升实施区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将10个项目纳入“十四五”第一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其中,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重要源流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将安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亿元,目前已下达13.5亿元。工程通过实施水生态环境治理、土地综合整治、森林抚育、河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措施,实现流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筑牢“北方防沙带”生态安全屏障。
下一步,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申报乌伦古河流域的项目,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将积极予以指导和支持。
二、关于纳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乌伦古河是新疆阿尔泰地区的重要河流,也是乌伦古湖的主要补水来源,生态功能重要。乌伦古河中下游生态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基础薄弱,没有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的《“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当前解决乌伦古河水生态问题,重点是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确定水资源开发利用量,大力发展节水灌溉,避免过度用水。
下一步,水利部等部门将指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节水优先和“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充分考虑跨界河流水量分配、涉外风险等,深入论证生态供水工程建设的必要性、技术经济可行性等,合理确定工程规模和建设方案。具备条件后,争取纳入国家有关规划予以支持。
三、关于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的《“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中,明确了包括乌伦古河流域在内的西北诸河等重点治理区域,并将通过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将新疆和田流域列入18个试点流域之一,积极探索西北干旱地区内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模式。我部组织编制了《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将乌伦古河纳入重要水体进行保护,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存储设施和配套管网,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水生态调查,保护土著鱼类生境。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我部等有关部门推动相关规划落地见效,指导支持包括乌伦古河流域在内的西北诸河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水平,探索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