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春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资金支持促进入黄支流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山西省是黄河中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拥有汾河、沁河、涑水河等重要入黄支流,这些支流的水环境状况直接影响到黄河干流的水安全。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黄河山西段入黄支流水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出台相关规划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等专项规划、方案,对包括山西省在内的沿黄省区入黄河流生态保护治理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指导山西省制定出台省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将入黄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作为重要任务,明确了有关工作部署。我部组织编制了《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汾河、沁河、涑水河纳入重要水体进行保护,推进实施水体水生态维护与提升工程,强化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和分流制管网建设,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水库联合调度,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向)专项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8.4亿元,支持山西省生态保护项目建设;以打捆方式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2.4亿元,支持山西省符合条件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有效提升了山西省生态保护与治理水平。“十三五”期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等部门启动实施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通过竞争性评审分三批遴选了25个试点项目。其中,包括山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中央财政累计下达奖补资金20亿元,工程试点对于提升实施区水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发挥了积极作用。2016至2021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山西省水污染防治资金24.9亿元,用于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已支持实施太原市晋源区水污染攻坚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临汾市安泽县沁河人工湿地工程、临汾市吉县义亭河支流排污口整治工程等170余个项目。我部建立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支持并指导山西省加强适宜金融资金支持的重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储备与管理,搭建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金融有效对接平台,引导金融机构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提供资金保障。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将结合职责分工,推动各项规划方案落实,按照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规定,继续支持山西省等沿黄河省区符合条件的生态保护项目建设;做好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选拔有关的后续工作,积极支持山西省做好入黄支流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加大对山西省水污染防治资金的支持力度,指导山西省围绕解决汾河等主要入黄支流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谋划和实施项目,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