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岳阳生态环境治理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我部职责答复如下:
我部高度重视湖南省及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洞庭湖保护和综合治理,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洞庭湖保护和综合治理。组织编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洞庭湖作为长江流域重要水体,明确水生态保护修复要求。配合发展改革委等出台《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指导湖南省出台《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实施方案》,推动构建洞庭湖流域保护治理体系。配合财政部出台《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配合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洞庭湖、鄱阳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健全洞庭湖流域合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提升流域生态系统功能。
二是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资金支持力度。2016年至2021年,配合财政部共安排中央生态环境资金127亿元(其中水污染防治资金56亿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亿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41亿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4亿元),支持湖南省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以项目实施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2021年,配合财政部,将岳阳、常德、益阳等市联合申报的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予以支持;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指导地方加强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湖南省及岳阳市,紧紧围绕“十四五”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的支持方向,按照问题导向、合理可行、绩效明确等原则,积极谋划和储备项目。协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指导湖南省做好洞庭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加大对洞庭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支持力度,共同促进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