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再生水回用战略,打造国家级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示范基地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我部职能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再生水回用
我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决策部署,配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和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2021年12月,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要求试点城市在区域层面统筹再生水生产、调配、利用各环节,推动形成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循环利用有机结合的治理体系。配合水利部等部门出台《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方案》,在典型地区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城市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探索先进适用成熟的再生水利用配置模式,为其他地区提高再生水利用配置水平提供经验借鉴。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同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同时指导包括山西省在内的各地,因地制宜做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申报和实施工作。通过试点示范总结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再生水回用模式。
二、关于强化全国性节水宣传教育
我部高度重视公众节水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水站等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增进公众对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等生态环保知识的了解。2017年以来,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四批2101家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参访人次超过1.55亿。自2019年至今,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重要节日,开展系列新媒体宣传工作。我部“两微”平台发布《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联合多家机构倡导节约用水》《环保科普 我们的水环境状况》《水,我们共同的财富》《涨知识!细数历年“世界水日”主题和“中国水周”宣传主题(中国水利)》《聚沙成塔,聚滴成河,涓滴之力,汇聚磅礴伟力》等多篇公益科普类文章,“两微”阅读量达1600万以上,营造了节约用水的良好舆论氛围。2021年2月,联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共同发布了《“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动员等六个方面重点任务和十大行动,广泛传播资源节约等理念。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面向公众的节水宣传教育,持续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宣传城市污水处理等相关生态环保知识,引领公众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和责任,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三、关于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的决策部署,2018年以来,我部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和前期工作基础上,从制度体系、基础设施、数据管理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2020年12月,我部印发《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明确了配额的计算方法、分配方式等。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顺利启动,覆盖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市场运行健康有序,交易价格稳中有升,促进企业减排温室气体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初步显现。
下一步,我部将坚持全国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扎实做好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完善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和核查技术规范体系。在发电行业碳市场运行良好的基础上,组织其他高排放行业做好相关基础工作,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增加市场交易主体,建设维护好全国统一大市场。
四、关于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
2020年以来,我部持续探索环境治理模式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会同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分两批同意94个项目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其中包括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三生”融合公园城市示范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2021年,会同财政部制定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将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纳入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入库范围。2022年3月,印发了《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建立了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将污水再生及资源化利用等水生态环境保护类项目纳入储备库支持范围,支持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EOD等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进适宜金融支持的重大生态环保项目。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财政部加大对山西省的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以项目实施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建设,推动项目信息共享,定期向有关金融机构推送生态环境治理重大项目,引导金融机构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加精准的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