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梅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双碳背景下加快推进生物质高值化利用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的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生物质利用和“双碳”目标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能源消费结构日趋低碳化。2021年,中国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已由2005年的72.4%下降到56.0%,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6.6%。习近平主席在2020年12月宣布,中国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中国将继续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同时加大力度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完善电力体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天然气,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方案》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防范风险,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减污降碳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推动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
二、关于推进生物质高值化利用
我部一贯支持生物质高值化利用。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印发《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部署开展环评文件复核、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抽查,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情况和执行情况抽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坚持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随机监管和靶向监管相结合,根据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实施分类处置。推进环评、排污许可与行政执法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生物质肥料建设项目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环评管理,支持产业发展。印发《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从做好环评服务、提高环评审批质量和效率、加强环评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提出一批创新举措,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在优化流程、规范服务、便民惠企上下功夫,为建设项目环评提供全过程保障。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一是根据近期制定的《“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按季度开展环评文件复核抽查,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属地监管,健全市级监管、省级抽查、部级指导的属地环评监管责任体系,加强环评监督检查工作。二是继续加强生物质高值化利用建设项目环评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充分利用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发挥部、省级技术评估机构和行业专家优势,对建设单位和基层环评审批部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复或组织远程会诊,协助解决项目环评技术难题,积极引导生物质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