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敬麟等6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粤港深度合作区规划建设国家级国际碳交易所的建议”,由我部会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我部高度重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绿色低碳发展,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建设作为落实我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政策工具。自2011年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7个省市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有效促进了控排企业温室气体减排,提升了社会各界的低碳意识,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2018年以来,我部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和前期工作基础上,从制度体系、基础设施、数据管理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并于2021年7月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覆盖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截至2022年9月1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95亿吨,累计成交额85.59亿元。总体来看,全国碳市场基本框架初步建立,价格发现机制作用初步显现,企业减排意识和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促进企业减排温室气体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初步显现。
202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行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当前,碳市场建设工作重心已由试点探索转移到了建设完善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我部已分别在武汉、上海组织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并顺利投入运行,集中开展了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的注册登记、分配、交易、履约、结算等工作。为维护全国碳市场的统一性,不宜再建设新的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此外,按照有关国际规则,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将对我国完成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带来影响,开展国际交易的时机、利弊、潜在风险等还需深入研究。当前各缔约方尚未就《巴黎协定》第六条谈判达成一致,市场机制下的相关技术规范还有待进一步讨论。现阶段开展国际碳排放权交易的条件尚不成熟。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你们的宝贵建议,积极支持大湾区有关地方开展国际碳排放权交易的管理制度研究,支持大湾区在全国碳市场建设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人民银行将继续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发展和产品创新,更好发挥全国碳市场的定价作用,以市场化方式实现控碳减排。证监会将在现有低碳商品期货品种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品种供给,更好发挥风险管理功能。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