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文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蓝色碳汇发展的建议”,由我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技术标准建设
2021年,自然资源部组织制定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与评估技术规程,并选取代表性区域实施红树林、盐沼、海草床碳储量调研评估试点,获取了试点区域碳储量数据,验证完善了技术标准,为全国蓝碳生态系统调查监测工作奠定基础。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制定完善蓝碳生态系统调查监测技术方法,继续组织实施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评估试点,开展碳汇监测试点,加强海洋碳汇基础研究和固碳增汇技术研发,为蓝碳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提供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海洋碳汇统计监测体系建设。
二、关于统筹规划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任务
2022年1月,自然资源部等3部门联合印发《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聚焦重点海域和关键生态问题,提出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的主要目标,统筹布局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细化建设任务和具体举措,明确了相关支持政策。2020年8月,自然资源部和林草局联合印发《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对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提出“到2025年,营造和修复红树林面积18800公顷”的任务目标。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继续指导地方落实《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等相关任务,科学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推动红树林、滨海盐沼、海草床等生态系统修复。
三、关于探索建立蓝色碳汇价值实现机制
2018年,人民银行等9部门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强与改进海洋经济发展和金融服务,鼓励海洋经济重点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统计监测和效果评估。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推动和引导金融机构在蓝碳产品设计、信息披露等方面强化碳金融创新,鼓励金融机构研究探索蓝碳领域绿色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推动建立蓝色碳汇价值实现机制。自然资源部将配合做好近海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推动建立体现碳汇价值的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2012年,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支持对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项目的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可进入市场交易。2020年12月,我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2021年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已有重点排放单位使用CCER进行配额清缴。为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更好发挥该机制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积极作用,目前,我部正在组织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我部支持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开展滨海盐沼、红树林和海草床等海洋生态系统储碳能力评估和实测研究,研究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海洋碳汇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等技术规范的可行性,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对生态系统碳汇的支持和鼓励作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