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金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能源行业发展,助力碳达峰行动的建议”由我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办理。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幅度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2020年12月12日,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更新的中国国家自主贡献,到203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
我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环评源头防控作用,助推能源结构调整。因地制宜推动水电建设,支持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等一大批重大水电项目建成投产,配合推动小水电绿色发展。积极支持新能源发展,加强并指导地方做好新能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用,依托“三本台账”,做好重大新能源、水利水电项目等环评审批服务,支持非化石能源发展。
二、关于“大幅度消减煤炭生产量和消费量,加快行业退出”
自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以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2021年,全国煤炭消费量与2013年基本持平,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下降至56.0%。深入开展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对治理无望的燃煤小锅炉、工业炉窑实施淘汰;通过大型燃煤电厂供热替代或采用清洁能源替代,对保留的燃煤锅炉、炉窑实施深度治理。目前,全国燃煤锅炉减少到不足10万台。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自2016年以来,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为重点,稳妥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因地制宜采用清洁能源以及燃煤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等方式替代散煤。截至2021年底,重点区域累计完成散煤治理2700多万户,替代散煤超过6000万吨,基本完成平原地区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把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三、关于“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我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战略部署,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近日,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强化源头防控、措施优化、环境治理、政策创新等方面的协同。积极推动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地方试点,组织9个省(区、市)聚焦重点行业探索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控的技术方法和管理路径。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过程中,将大气污染防治、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等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督察重点,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做好《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积极推动温室气体管控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相衔接,宣传推广试点地区先进经验和做法,研究制修订相关技术方法和规范;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紧盯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不断推动督察向纵深发展。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