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德才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金沙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给予政策倾斜的建议”收悉,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金沙江流域是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支持云南省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加大相关政策支持力度。您的建议对于提升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地区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加大生态搬迁政策倾斜
2019年以来,自然资源部会同我部和国家林草局开展了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评估调整工作,指导云南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维护金沙江流域重要生态功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应划尽划,分类处理生态保护红线与镇村等矛盾冲突。在确保金沙江流域生态安全的同时,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预留空间。《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也将生态移民和避险搬迁列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推进涵盖金沙江流域在内的地质灾害频发地区和生态敏感地区移民搬迁。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结合全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在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指导云南省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科学有序统筹布局昭通市的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统筹研究昭通市生态脆弱区域的生态搬迁工作。
二、关于加大国土绿化、水土保持等政策支持
(一)加大高标准农田政策支持力度。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联合相关部门下达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各省(区、市)建设高标准农田,并对云南省进行了积极支持。据统计,2019-2021年,云南省共建成高标准农田1165.9万亩。2022年下达云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80万亩,共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约43.7亿元,位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将深入落实藏粮于地战略,落实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充分考虑自然资源禀赋和建设潜力,积极支持云南省昭通市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同时,指导云南省相关部门积极支持昭通市沿金沙江流域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因地制宜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当地高标准农田数量和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田生态环境。
(二)加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力度。2018年以来,中央财政支持云南省39.76亿元,用于支持包括昭通市在内的云南省各地开展风险调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避险搬迁等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继续从政策、资金和技术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指导支持昭通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协调财政部继续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实际需求,组织专家加大对昭通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帮助指导。
(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部和农业农村部指导云南省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垃圾治理等工作。一是加大农村环境治理力度。2021年,支持云南省新增完成371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累计完成3872个行政村整治工作。整治后的村庄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二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长江经济带等为重点区域,加大中央财政资金和绿色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有基础、有条件地区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探索有效治理技术模式。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逐步提升,完成一批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三是加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2019-2021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192亿元,其中云南省16.5亿元;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90亿元,其中云南省4.55亿元。
下一步,我部和农业农村部将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工作,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指导云南省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等为重点,持续推进昭通市环境整治行政村覆盖水平。二是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重点,积极推动云南省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各地优先治理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三是加强对云南等地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申报项目帮扶指导,提升入库项目数量和质量,联合财政部引导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向脱贫地区倾斜,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撬动引导作用,提升项目效益。
三、关于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对生态功能重要性突出地区加大支持力度,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中实施差异化补偿,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覆盖比例较高地区支持力度。2022年4月,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明确,长江经济带的重点补助资金根据生态保护红线、森林面积、人口等测算。
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与评价工作启动以来,评价范围由2010年的450个县域增加到2021年的810个县域,并对县域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奖惩调节。昭通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共5个,其中有4个县域在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考核中结果分级均在“基本稳定”及以上。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和我部将继续配合财政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合理优化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