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艳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气候变化下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正如代表所指出,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正在受到气候变化的严重威胁。而生态系统保护和可持续管理可有效降低生态系统温室气体排放,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和气候韧性,是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有效途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恢复工作,并将其作为碳达峰的重点任务之一。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一阶段会议领导人峰会等多个场合强调要坚持生态文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等文件,全面指导气候变化应对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筹部署和坚强领导下,我部联合其他部门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基本原则,就协同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种质资源库建设、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生态补偿、宣传教育等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是将协同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纳入各类规划、战略和计划。相继出台《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明确将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十大优先领域之一;出台《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提出统筹陆地和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及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提升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出台《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2021-2035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和系统治理,显著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出台《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指导和规范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强化省级行政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力度。
二是完善就地和迁地保护体系。持续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91.5%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74%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优化迁地保护体系,显著提高生物遗传资源的调查、收集和保存水平。建立植物园(树木园)近200个,保存植物2.3万余种;建设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99个,以及国家级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国家分库2个,保存林木种质资源4.7万份;建成以国家作物种质长期库及其复份库为核心、10座中期库、43个种质圃、214个原生境保护点为支撑的国家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长期保存作物种质资源52万余份;建立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基地250处,人工繁殖成功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达60多种;建立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库)199个,长期保存畜禽遗传资源96万份。
三是加强生物安全管理。2021年颁布实施《生物安全法》,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明确规定要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应对,保护生物多样性;2022年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对外来入侵物种源头预防、监测预警、治理修复等方面作出规定,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印发《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总体方案》和《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推进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防控工作;建立由10部门组成的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部际协调机制;陆续发布4批《中国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制定《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共计公布83种外来入侵物种;聚焦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重大危害入侵物种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遏制入侵物种的快速蔓延趋势。
四是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动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先后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提出在资源开发、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抵消、生态产业等9大领域建立市场化补偿机制,创新补偿方式;印发《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探索建立覆盖全流域、跨省份、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对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进行了全局谋划和系统设计,提出加大对生态功能重要性突出地区的支持力度。
五是引导全民参与。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积极引导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发布《关于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各类社会主体和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供指南和规范。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公众环保意识。自2013年起,连续十年开展“全国低碳日”活动,成为宣传绿色低碳理念,培育全社会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平台,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每年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年度报告》,披露过去一年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所取得的进展,有力提高了全社会的参与度。
我部赞同您提出的“关于应对气候变化下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建议”。下一步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指导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生物多样性相关政策法规。推动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对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的贡献。根据新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制定进展,适时更新《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并指导各省、市、县制定新时期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推动建立和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地方法规体系。
二是继续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持续完善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尽快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十年规划(2021-2030年)》,持续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开展本底调查,丰富和完善国家、省、市、县等不同尺度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数据和物种名录,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和治理水平。继续实施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整合各类人才资源,推进全国农作物、畜禽和水产等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加大珍稀、濒危、特有资源与特色地方品种收集力度,做好原生境保护点建设与维护,促进农业种质资源保护。
三是稳步推进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认真抓好《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宣传贯彻,有序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影响评估,突出抓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水平。
四是继续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细,做好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和生态保护补偿。研究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引导和推动地方各级政府不断探索和创新生态保护补偿的实现形式,确保包括乡村和社区居民在内的生态保护者得到相应的补偿。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继续利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持续开展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鼓励社会各界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
感谢您对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