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雷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基地加强生态修复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对于加强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基地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转型发展、深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生态保护补偿
您提出的“健全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基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与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的生态保护补偿工作高度契合。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对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进行了全局谋划和系统设计,提出要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落实生态保护责任的主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推进市场化、多元化补偿实践。逐步完善政府有力主导、社会有序参与、市场有效调节的生态保护补偿体制机制。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落实“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要求,深入研究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基地生态保护补偿面临的问题,拓宽生态补偿资金渠道,科学核算生态补偿标准,加强政策支持,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并推动实施。
二、关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我国高度重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建立了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19年,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了首次全国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调查,基本掌握了全国采煤沉陷区的面积、分布和影响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印发了《全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2020-2025年)》。我部作为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一,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在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中均对采煤沉陷区治理提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将继续推进工作,指导有关地方认真做好《全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2020-2025年)》贯彻落实,并根据我国煤炭资源开采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我国采煤沉陷区有关情况进行补充调查,深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
三、关于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
2021年,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加强对资源型地区转型工作的统筹指导。为增强资源枯竭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快解决社会民生、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密切关注资源枯竭城市财政运行情况,中央财政专门安排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河南省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近70亿元。为进一步促进新发展格局下老工业城市加快高质量发展,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推动老工业城市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实施方案,指导推动有关地方聚焦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等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夯实转型基础,打造新的发展动力源。
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推动资源型地区转型、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工作要求,继续通过现有政策渠道,加强转型进展情况分析和政策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
四、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发展改革委通过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有关资源型地区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十三五”以来已累计安排河南省约14亿元,用于支持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转型发展的基础性、公益性项目。
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河南省生态环境资金共计43.63亿元(占全国的7.6%)。按照我部印发的《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规程(试行)》要求,各省份应根据财政部下达的资金预算指标,从中央储备库中择优选择项目,并依核准的项目清单统筹予以安排。2021年10月,我部联合财政部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指导地方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为引导金融资金投入,支持适宜金融支持的重大生态环保项目,我部建立了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2022年3月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引导金融机构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加精准的资金支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部署,2016年以来,我部联合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共同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十三五”期间,共有三批25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被纳入试点范围,其中2019-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20亿元支持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此外,三部门修订并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地方加强资金项目管理。
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明确据实核定因采矿塌陷无法恢复原用途的农用地,因地制宜确定采矿废弃地修复后用途,鼓励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支持有条件地区实施一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重点支持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属于共同财政事权的重点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积极指导支持河南省平顶山市等资源型城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储备,组织做好工程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建议平顶山市做好工程项目谋划,夯实项目实施基础,积极储备优质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