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慧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罗山生态保护修复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宁夏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以青海云杉、油松为代表的荒漠区域典型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也是宁夏三大天然次生林区之一,具有防风固沙、水源涵养等重要生态功能,是宁夏中部的生态安全屏障。您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前瞻性和可行性,对当前做好罗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很强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一、关于给予罗山保护区相关项目和资金支持
近年来,国务院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2016年以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我部共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十三五”期间,共有三批25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被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宁夏贺兰山东麓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被纳入第三批试点范围。工程重点实施贺兰山废弃矿山整治及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等八大工程十七个重点建设领域,总投资概算53.66亿元(中央奖补资金20亿元),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双重”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印发《黄河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黄河规划》)等专项规划,明确提出实施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涵盖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财政部通过安排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等支持地方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修复相关资金12.47亿元,其中: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2.43亿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7.21亿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83亿元,支持开展实施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项目,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系统功能明显提升。在宁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方面,2020-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累计投入16180万元,用于支持宁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管理水平。
二、关于支持红寺堡区及环罗山周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
《黄河规划》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理念,已将红寺堡区的造林种草、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等重点任务,统筹纳入了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明确了相关任务量、支持渠道和主要政策。2022年,国家林草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中央投资7.4亿元,其中红寺堡区及周边县域安排88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营造林任务11.8万亩、草原修复任务3.7万亩。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罗山申请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的工作指导和支持,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结合《“双重”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落实,对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予以统筹支持;财政部将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持续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和重点区域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林草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宁夏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支持力度,结合现有投资渠道,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分年度合理安排资金规模,巩固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治理成果,提升红寺堡区及环罗山周边区域内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