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提案”,由我部会同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我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会同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为重点,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您在深入了解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的基础上,系统梳理分析主要问题和情况,提出科学统筹规划农村污水治理、扩大资金来源、加强运维管护等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支持推进力度。
一、相关工作进展
(一)因地制宜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一是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相关规定,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指导各地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的原则,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与农业农村发展统筹谋划衔接、一体推进。指导各地结合村庄规划,整县推进,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二是指导各地开展现状调查,根据村庄类型、人口集聚度、自然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选取适宜的污水治理模式。鼓励人口较少、污水产生量较少的地区,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的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资源化利用。城镇周边的村庄,有条件的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人口集聚度高、无法纳入城镇管网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式处理设施;位置偏远、居住分散或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可建设分散式处理设施。
(二)拓宽融资渠道。一是“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58亿元,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为重点,支持建设了一批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有效解决污水直排河道、垃圾随意倾倒等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二是根据国办印发的《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属于地方财政事权,地方政府应切实承担支出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农村居民承受能力建立科学合理的多元化成本分担机制,扩大资金来源,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环境整治。三是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我部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融资支持的通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
(三)推动健全设施运行长效机制。一是国家乡村振兴局多次组织开展检查督导调研,通过随手拍、舆情监测等多种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及时转送地方核查整改,并适时开展暗访调研,查看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未落实或不到位的地方督促落实整改。强化受用群体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常运维管护能力培训,确保相关设施运转正常、长久发挥效益。二是实施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通过环境监测和现场抽查,评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果。组织各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对非正常运行的设施分类整改,推动各地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提升设施正常运行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部将会同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照“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有关要求,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一是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指导各地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为重点,持续推进环境整治行政村覆盖水平。推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行,与供水、改厕、水系整治、农房道路建设、农业生产、文旅开发等一体推进,有效衔接。开展已整治村庄成效评估,督促地方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升整治成效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水平。
二是多方筹措资金,完善地方为主、中央奖补、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中央财政将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继续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内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予以支持。推动地方落实财政事权,切实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支出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各地规范用好绿色金融政策,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是推动建立多元共治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市场、村民3方面的作用,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实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委托专业机构统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规模化运营水平。鼓励通过城乡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相结合等方式,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实现有效治理。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