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梅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乡村振兴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自然资源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我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取得明显成效。
你们在深入了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的基础上,系统梳理分析主要问题和情况,提出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村庄规划、扩大资金来源等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力度。
一、相关工作进展
(一)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一是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发布《“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策划组织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实践活动,推动生态环境志愿者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宣传。通过为村民送去环保书籍、环保宣传页、环保购物袋等方式,引导农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二是在我部政务新媒体开设了《走进美丽乡村》栏目,积极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政策举措、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在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解读文章等,总阅读量达285万。三是国家乡村振兴局通过媒体、简报、宣传片、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政策举措、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村庄规划建设。一是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地方科学编制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优化用地布局,合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道路等用地需求。允许各地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申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用地。二是进一步简化农村基础设施等小型村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明确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的,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效率。三是中央农办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指导推动各地加强村庄规划工作领导,科学有序引导村庄规划建设,有序推进村庄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和厕所改造。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地方为主、中央适当奖补的政府投入机制,积极通过相关渠道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是“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58亿元,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为重点,支持建设了一批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有效解决污水直排河道、垃圾随意倾倒等突出农村生态环境问题。2019年以来,每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0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有关省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累计给予2000万元奖励资金。二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我部联合国开行、农发行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融资支持的通知》,以县(区)域垃圾污水处理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着力点,开展“百县千亿”专项金融服务。国开行、农发行累计发放贷款1395亿元,支持覆盖超过200个县区垃圾、污水处理体系建设。三是为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动建立省市县各级财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担投入机制。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四)强化监管指导。一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部印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手册,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二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在90%以上,全国排查出的2.4万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基本完成。三是指导各地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广泛发动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自觉参与维护村庄公共环境。重点开展“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目前全国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有关要求,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一是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指导各地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为重点,持续推进环境整治行政村覆盖水平。推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行,与供水、改厕、水系整治、农房道路建设、农业生产、文旅开发等一体推进,有效衔接。
二是积极宣传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政策和做法成效,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绿色循环理念,提高村民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责任,逐步引导农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动各地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进行公开,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和整治进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在所在村公示,鼓励村民积极参与监督管理。
三是完善资金筹措机制,中央财政将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继续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推动地方落实财政事权,切实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支出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用好绿色金融政策,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