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根·巴登多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支持甘孜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提案”,由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根据中央部署,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部组织开展了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截至2021年底,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泸定县等2个地区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示范建设工作有效推动了甘孜藏族自治州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良性互动,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优良,旅游资源丰富,立足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定位,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
2021年,四川省委督查绩效办出台了《关于转发〈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水平评价考核办法〉和〈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对甘孜藏族自治州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示范区建设水平评价结果排名前10位的县(市)择优命名为省级生态县,推荐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积极支持甘孜藏族自治州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组织对甘孜藏族自治州及所辖18个县(市)的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进行了审查,指导稻城县、泸定县成功创建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色达县成功创建为首批省级生态县,省财政给予稻城、泸定各安排800万元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给予色达县安排300万元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用于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巩固提升。
二、关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一)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为引导金融资金投入,支持适宜金融支持的重大生态环保项目,我部建立了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印发了《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引导金融机构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加精准的资金支持。建议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做好污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谋划和实施准备,积极申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
为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自2007年起,我部每年向全国征集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筛选技术水平先进、环境效益明显、经济可行的污染防治技术,并发布年度《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以下简称《技术目录》),做好先进技术的示范和推广,供有需求企业参考使用。城镇污水处理、农村环境治理是《技术目录》近年重点征集的领域。其中,2015年、2019年发布的水污染防治领域《技术目录》推荐了适用于中小规模城镇污水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兼氧膜生物反应器技术、厌氧-缺氧-好氧-纤维束膜生物一体化污水处理技术、连续流间歇生物反应一体化装置、聚乙烯固定床组合式生物膜污水处理技术、空气提升交替循环流滤床技术等技术和一体化装备。2017年、2020年发布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技术目录》推荐了针对农村畜禽粪便、秸秆等有机废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有机固体废物全封闭滚筒好氧发酵技术、利用河湖底泥及农业固体废物制备高性能蓄水材料技术、有机固体废物机械强化好氧分仓发酵技术、高固体浓度有机废物厌氧消化技术、密闭式畜禽粪便高效发酵技术、畜禽粪污动态发酵生物干化技术等。2022年3月,我部印发《关于推荐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是重点征集的技术领域。
(二)扎实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我部高度重视四川省及甘孜藏族自治州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指导支持四川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改善水环境质量。一是建立完善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机制。定期分析包括四川省在内的全国水生态环境形势,按月、按季度对水环境问题进行预警通报。适时开展水环境达标工作滞后地区调度会商,督促相关地方分析水环境达标滞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针对长时间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请相关流域局开展独立调查、跟踪督办,根据地方整改情况,逐一销号。2021年,四川省地表水I-III类断面比例为96.1%(2021年目标96.1%),劣V类断面比例为0.0%(2021年目标0.0%),完成水环境质量年度目标。二是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支持力度。2016年至2021年,中央财政累计支持四川省水污染防治资金64.2亿元,用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已支持实施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黄河流域(扎曲河段)水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九龙县三垭乡马尔沟水源地保护、丹巴县乡镇污水处理综合整治等540余个项目。2021年10月,我部会同财政部编制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明确将重要生态空间内污染治理类项目纳入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入库范围,对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名录内的国家公园、重要江河源头区域等重要生态空间,引导性支持实施流域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三)大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为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关工作部署,我部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密切合作,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突出短板,推动四川省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一是我部联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等为重点区域,将农村环境整治作为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指导各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垃圾治理等工作。2021年,配合财政部安排四川省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3亿元,支持完成104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印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手册,分地区总结推广技术工艺和典型案例,指导各地按照平原、山地、丘陵、缺水、高寒和生态环境敏感等典型地区,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污水处理技术。二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我部联合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建城〔2019〕52号),指导各地从设施建设和长效机制两方面补短板。中央财政安排城市污水管网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2019-2021年累计对四川省支持9.5亿元。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指导各地城镇加快补齐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短板。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19〕8号),指导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三是四川省通过《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实施,甘孜藏族自治州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整体得到有效提升。在2021年,安排甘孜藏族自治州“新三推”项目资金2650万元,其中单独切块500万元支持黄河流域石渠县建设。据初步统计,截至2021年底,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污水处理率88%,污泥无害化处理率9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已超过80%,较全国仍有一定差距。
三、关于创建工作技术指导的建议
2020年,四川省出台《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其中特别提出高寒地区以卫生或无害化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出台《四川省生态环保技术2020年度白皮书(水环境领域)》,其中重点对四川省高寒高海拔地区农村污水治理技术进行介绍,推动了相关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在高寒高海拔地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示范,为有效解决治理难题提供技术支撑。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支持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工作,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加强经验和模式总结,宣传典型示范,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质量。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支持并指导甘孜藏族自治州及所辖18个县(市)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是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推进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信息共享,定期向有关金融机构推送四川省重大项目信息,实现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与金融资金的供需对接,推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实施。
三是配合财政部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指导四川省及甘孜藏族自治州围绕“十四五”水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方向,积极谋划和储备项目,推动四川省及甘孜藏族自治州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五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抓好已有政策落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甘孜藏族自治州等推进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工作,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资金支持。
六是四川省将指导甘孜藏族自治州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合理规划和科学论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排放标准、处理工艺,因地制宜统筹选用集中处理、片区处理和就近处理相结合的处理模式,进一步完善甘孜藏族自治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