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风光电项目应做好生物多样性评估 避免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之间冲突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林草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重要时期。您提出的风光电项目建设中应避免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之间冲突的建议,对于统筹推动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路线。“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实现碳中和”,是我国提出的两个阶段降碳减排奋斗目标。2021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建立低碳经济体系,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2022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风光电等清洁能源建设项目将成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有效途径之一。而我国大型风力发电项目多建在蒙西、陕北、青海、甘肃等风能资源丰富地区,区域内发育和保持着高寒生态系统等独具特色和代表性的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丰富,是我国乃至东亚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这些生态脆弱敏感的地带一旦被破坏,就会造成不可逆的影响。因此,为统筹推动清洁能源绿色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问题,我部联合其他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我国可再生能源取得历史性成就
近十年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11亿千瓦,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稳居世界第一。其中,风电光伏并网装机合计6.7亿千瓦,是2012年的近90倍。目前,我国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体系。水电领域具备全球最大的百万千瓦水轮机组自主设计制造能力,光伏发电技术快速迭代,多次刷新电池转换效率世界纪录。低风速、抗台风、超高塔架、超高海拔风电技术位居世界前列,10兆瓦海上风机开始批量生产。2022年上半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5475万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80%。可再生能源为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仅2021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相当于7.53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约达20.7亿吨、40万吨、45万吨。
二、我国高度重视风光电等清洁能源绿色发展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我部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及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建设中的环境管理工作。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风光电项目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之间的关系作出明确界定。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建设区涉及生态敏感区的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陆上风力发电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有针对性的提出运行期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确保噪声达标,选址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2021年,我部向有关省(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印发关于做好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环评工作的函,要求严把环境准入关,依法开展环评工作,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防沙治沙法》相关要求,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措施,加强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等,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落实,切实发挥项目生态环境效益。
另外,2022年1月,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要求建立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的国土空间管理机制,完善能源新项目建设用地分类指导政策。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的逐步完善,风光电项目生态影响管理不断规范。
(二)积极培育可再生能源发展新模式新业态。能源局积极探索光伏治沙、光伏制氢等新发展方式,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建设,带动沙漠治理、耐旱作物种植、观光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将沙漠治理、生态修复、生态经济、沙漠产业融合在一起,形成多位一体、治用并行、平衡发展的发展体系,为地区生态治理提供有力支撑,为优化地区产业结构、带动当地投资增长、促进当地就业、实现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风光电项目对生物多样性影响
为加强风光电项目中的生物多样性特别是鸟类多样性保护,避免项目建设影响鸟类生存和繁殖,我部及相关部门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
(一)制定相应技术标准及规范。对于风电项目规划设计,《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GB 51096-2015)》明确提出,“风力发电场布置宜考虑对候鸟的影响,避开生态保护区,必要时应进行专题论证”。对于光伏项目规划设计,在《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012)》国家标准中明确提出“光伏发电站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方案应以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为依据”。
(二)建立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我部依托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立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在新疆、内蒙古等风光电项目热点地区建立了63个生物多样性观测样区,涉及观测样线200条,观测样点430个。监测风光电项目建设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变化,有效评估风光电项目对鸟类繁殖、迁徙等活动的影响。
(三)开展候鸟跟踪监测。我部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多家机构,长期追踪风电场对鸟类迁徙影响,在东部沿海区域对12只迁徙候鸟佩戴了卫星追踪器,包括极危鸟类勺嘴鹬、濒危鸟类大滨鹬以及白额鹱、黑叉尾海燕等海洋性鸟类,采集大量鸟类GPS跟踪数据,为有效评估风电场建设对鸟类迁徙的影响提供数据基础。
(四)开展生物多样性试点评估。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每年承载着约500万只迁徙候鸟,位于世界九大迁徙路线的关键区域,与风力和光伏资源丰富的东部沿海风光电建设区域高度重合。我部在江苏沿海候鸟迁飞区内的13个风光电场开展了为期2年的鸟类监测,有效追踪风电场内外鸟类飞行高度、死亡率、多样性水平等多维数据,科学评估了鸟类群落对近海海域风电建设的规避特征。
我部高度赞同您提出的相关建议。下一步,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指导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风光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影响评价工作,从源头预防建设项目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将按照“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部署,在支持风光电项目取得社会效益的同时,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建设项目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生态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积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从源头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降低风光电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是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加强建设后风电场内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通过优化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加强对风光电项目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的数据支持,完善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与评估技术体系,在预建风电场所在地开展生物多样性评估论证工作,提出针对性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要求。
感谢您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支持推动生物多样性相关工作。
生态环境部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