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智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生态领域更大力度推进EOD模式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是将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搭配资源、产业开发项目一体化实施,统筹推进,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是“两山”理念在项目运作与实操层面的具体应用,是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探索,是加强环保投融资的重要渠道。《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均明确提出要推动EOD模式试点创新发展。为此,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三部门)积极探索环境治理模式创新,2020年以来,三部门同意两批共94个项目开展EOD模式试点,重点在产业融合发展、实施路径、推进机制、支持政策等方面先行探索。
目前,EOD模式正处于试点探索期。为规范、有序推进EOD模式工作,减少风险、提高效率、鼓励创新,三部门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强化入库指导,提升项目实施规范性
针对您提到的EOD项目行业跨度大、见效周期长、土地开发风险大等风险问题,我部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进一步规范EOD项目实施,要求各地政府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采用合法合规方式选择具有较强产业投资运营能力的项目实施主体,由一个主体一体化实施,确保产业开发项目持续运营。项目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等各项要求,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投融资、土地、资源开发、空间管控、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资产处置等各项法规政策,依法依规推进项目规范实施,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二、加强技术培训,跟踪项目实施进展
我部举办全国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培训班,围绕EOD模式核心要义、特征要求、组织实施等重点内容,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EOD试点实施单位开展系统培训;组织有关金融机构、生态环境部门及试点实施单位开展金融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宣贯及经验交流。三部门及时跟踪试点项目实施情况,并赴现场深度调研项目进展,进行现场技术指导,了解掌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和案例,指导其他项目做好实施工作。
三、鼓励模式创新,增强项目可操作性
您提出的推广PPP+EOD模式,激励社会资本投入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部也在积极探索,鼓励在政府财政承受能力允许的地方,EOD项目采用规范的PPP方式实施。如,在两批EOD试点项目中,阜新市百年国际赛道城废弃矿区综合治理项目、重庆江津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开发项目均采用“PPP+EOD”模式。
四、广泛开展合作,引导金融资金精准支持
为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引导金融资金精准投入,推进适宜金融支持的重大生态环保项目谋划,我部建立了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支持包括EOD模式在内的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探索,并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10余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加大对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领域的金融资金支持力度,提高金融资金支持的精准性。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探索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工作。一是强化项目规范管理,加强对推进力度大、实施效果好的项目跟踪调研,掌握重大项目实施进展,积极挖掘亮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二是加快推进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建设,不断提升项目质量,定期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推送有关金融机构,共同推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协同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完善政策的顶层设计,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交流合作,建立健全储备项目实施的金融支持政策,增强政策的协调性。四是持续探索实施包括“PPP+EOD”在内的多种创新治理模式,总结相关案例,有针对性地树立不同类型EOD模式样板,加强示范引导作用。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