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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054号建议的答复

2022-08-23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2-08-23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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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寿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监管提效执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提升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执法效能,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环境监管“刚性约束”逐步确立,全社会环境守法水平显著提升。同时,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科学监管提效执法工作,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近期专门发布《关于深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有关情况的通报》,向社会公开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但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面对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生态环境执法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您指出的生态环境执法检查频次较多,企业相关专业人员在迎检陪检方面占用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尺度和标准不一,缺少对企业切实有效的指导;生态环境执法尚未完全与行政处罚法有效衔接等问题在一些层面和环节还不同程度存在,您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一、关于联合开展检查,持续降低检查频次,提高执法效率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持续降低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印发《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提出18项严格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机制的具体措施;建立执法事项目录,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推动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4.2万余家企业纳入,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明确对正面清单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启动条件和程序,减少不必要的企业人员陪同检查和重复性提供材料;制定现场检查计划,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努力做到“一次执法、全面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截至2022年6月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197.46万家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库,2022年上半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执法检查26.04万次,平均抽查频次为0.13次/家(同比下降18.75%);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参加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1598次(同比增加46.2%)。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深入落实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有关要求,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执法监管的基本手段,继续督促指导各地落实落细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不断创新非现场监管方法,拓展新技术应用,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推进执法计划制度,统筹执法资源,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同时,在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过程中,将充分根据行业特点、环境监管需求等因素,合理设置相关限值,进一步提升排放标准管控的科学性、精准性。
  二、关于进一步统一环保执法尺度和标准,强化对企业的帮扶指导
  生态环境部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抓手,持续推动统一环保执法尺度和标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明确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的制定、适用和监督工作总体要求。指导各地开展审慎包容式监管,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给予企业适度容错改正空间。目前,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均制定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构建了“1+32”的自由裁量规则体系,最大程度避免处罚的随意性和畸轻畸重,为规范、公正、精准执法提供了有力支撑。推进“执法+服务”的执法理念,以监管对象所需所急为出发点,助力企业发展提质增效,2022年上半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针对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开展帮扶指导3.1万余次。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并重,坚持执法和普法结合,教育和处罚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入摸排各类市场主体面临的困难和政策需求,助企纾困解难,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三、关于加强执法规范化,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与行政处罚法的有效衔接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着力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统筹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管理和应用,提升现场执法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目前,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已经实现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应用全覆盖,各地正积极推进全员、全业务、全流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检查办案。公开发布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引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全面修订《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做好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衔接,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督促指导各地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强化执法稽查职能,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防止不分青红皂白一律顶格处罚,刑事责任追究泛化等行为。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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