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镁基土壤修复材料推广应用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镁基土壤修复材料作为一种新兴材料,具有独特优势,已在部分地区土壤污染治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您提出的支持镁基土壤修复材料推广应用的建议,对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一、关于利用镁基土壤修复材料治理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防治突出风险管控,因时因地因情因需有序有效开展治理修复工作。我部充分利用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组织各地积极探索,分批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形成一批典型案例,为全国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提供了宝贵经验。目前,我部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在总结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体系、技术模式的基础上,提炼技术关键信息、参数,编写《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手册》,供管理和技术人员参考。根据有关经验总结,镁基土壤修复材料作为固化稳定化材料,主要适用于重金属类污染土壤治理。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总结包括镁基土壤修复材料在内的固化稳定化材料药剂的特点和典型应用案例,积极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
二、关于提供资金支持加快推动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进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支持打好净土保卫战,中央财政整合设立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地方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等工作,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和粮食安全。“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土壤污染防治资金373亿元,重点支持了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重金属减排等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以及农用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或修复等工作。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采取切块方式下达,各地可根据实际统筹用于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等相关工作。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予以积极支持,切实防范土壤污染风险,推动改善土壤生态环境质量。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