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金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部署要求,我部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探索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对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体系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一、相关工作进展
(一)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十三五”以来,我部联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深入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各地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精准施药、绿色防控等重点任务。截至2020年底,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2%和40.6%,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6%,农膜回收率达到80%。同时,要求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利用率达到43%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二)强化种植业、养殖业污染防治。配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实施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明确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在全国建设300个化肥减量增效、300个绿色防控示范县。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52.12亿元,支持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带动县域内畜禽粪污基本还田,打通种养循环堵点。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指导各地依法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以土地承载力为基础,优化种养布局,规范粪污资源化利用过程,防止污染环境。2021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5亿元,在长江、黄河流域建设65个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探索有效治理模式。
(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十四五”至2035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以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为重点,在全国筛选26个试点地区,部署开展调查监测、负荷评估、污染治理、绩效评估等重点任务,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和监管路径。组建专家组,指导帮扶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工作。编制《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2-2025年)》,探索建立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
(四)严格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畜禽养殖排污口、大中型灌区排口等农业排口纳入监管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加强农业排口管理。组织起草《规模畜禽养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技术指南》,系统总结环境执法依据和现场检查要点,逐步推进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部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持续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配合农业农村部建立健全主要农作物氮肥使用定额制度,指导各地制定更具体、更可操作的举措,落实农药、化肥使用总量控制的要求,继续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集成推广绿色高效施肥技术,推行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
(二)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以畜牧大县为重点,指导各地依法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合理确定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措施。以畜禽粪肥就地就近科学还田利用为主攻方向,加快建立符合实际的粪污养分平衡管理制度,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
(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逐步完善“查、测、划、治、评”的监督指导工作机制和技术体系。配合相关部门聚焦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谋划建设好200个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打造综合治理样板。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评估体系,科学评价治理成效。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