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再生铝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就涉及我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促进再生铝产业发展
我部高度重视再生铝等再生金属产业发展。2019年以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将加强再生金属利用作为一项主要任务。其中,许昌市大力推进再生金属产业循环利用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形成了从再生金属回收、冶炼、简单加工、精深加工到销售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2021年12月,我部会同17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将“支持金属冶炼等龙头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建设一体化废有色金属等绿色分拣加工配送中心”纳入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主要任务,积极推动再生铝等再生金属产业发展。2022年4月,我部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包括全国1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8个地区。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包括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等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和地区,推进再生铝等再生金属产业发展,持续提高废旧金属资源的回收利用率。
二、关于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碳核算标准体系建设
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要求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到2025年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4.5亿吨,到2030年达到5.1亿吨。可以看出,再生铝等再生金属产业发展对我国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碳排放统计核算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制定政策,推动各项相关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我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等相关部门从建立和完善全国及地方碳排放核算制度、完善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机制、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完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机制等方面着手,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为系统掌握我国碳排放总体情况,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基础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夯实法律制度基础,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清单编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体系,制修订相关行业企业核算方法与标准。组织开展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提升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碳核算标准体系建设。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鼓励推动电解铝和再生铝产业建设低碳园区,参与碳达峰试点,提升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水平,加快利用绿色低碳技术,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创新,严防铝冶炼行业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反弹,促进铝冶炼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