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聚焦碳达峰碳中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我国是海洋大国,海域辽阔、岸线漫长、岛屿众多、资源丰富、生态多样。海洋是关键的资源宝库、生态屏障、经济动脉和战略空间。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于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高标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具有很强的战略意义和指导作用。
一、关于高站位树立蓝色发展思维
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海洋强国建设,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协同推进海洋生态保护和海洋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碳达峰行动方案》,系统部署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整体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锚定美丽中国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将海洋作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领域。自然资源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通过举办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全国海洋知识竞赛活动和出版海洋科普图书等举措,不断加大“蓝色国土观念”宣传,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树立蓝色发展思维,统筹推进实施海洋强国和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促进海洋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此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绿色转型,推动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向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高质量实施陆海统筹生态工程
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部印发《“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优化海洋经济布局、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等行动计划,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自然资源部重点推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等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推动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应用;会同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会同财政部持续推动海洋能创新示范并取得良好成效。生态环境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印发《全国海洋倾倒区规划(2021-2025年)》,聚焦沿海地方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统筹布局“十四五”海洋倾倒区;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推进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
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协同推进海洋经济产业升级,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自然资源部将积极打造竞争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继续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完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动海水淡化、海洋能规模化利用和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提质增效。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指导沿海地方和流域海域局提升海洋工程环评及海洋倾废审批效能,强化海洋油气开发、海水养殖等领域的生态环境监管,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高标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部切实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与监督,会同有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会同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印发《“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聚焦建设美丽海湾的主线,系统谋划海洋领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在全国近岸海域划定283个海湾(湾区),加快推进海湾综合治理和美丽海湾建设;二是会同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印发《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在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开展海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等10项攻坚行动;三是与中国海警局等部门共同开展“碧海”海洋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从严查处了一批海洋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四是建立健全以1359个海水质量国控监测点位为基础构架、监测范围覆盖我国管辖海域的海洋环境监测网,组织开展红树林、海草床、盐沼湿地海洋碳储量、碳通量监测评估;五是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系统加强入海排污口排查溯源、分类整治、严格监督管理等;六是印发《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和油指纹库建设,进一步提升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响应能力。
发展改革委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共同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组织实施红树林、盐沼、海草床等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完善海洋生态监测评价系统;二是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要求,严格实施围填海管控,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三是会同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江河湖海清漂专项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加强海域塑料垃圾清理。
自然资源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围填海监管,督促沿海地方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加强海岸带保护修复,推动实施红树林、滨海盐沼、海草床等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三是按照《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意见》《要素化市场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指导地方逐步提高海域市场化出让比例,探索海域使用权抵押、租赁、出资、转让等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以美丽海湾建设为主线,落实《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因地制宜扎实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强化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健全完善海洋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和应急响应体系,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与自然资源部共同严格管控围填海,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系统。自然资源部将按照《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统一部署要求,维护和发展海洋蓝色碳汇,稳步提升海洋碳汇能力,配合财政部研究近海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继续推进海洋资源市场化配置,建立健全海域有偿使用制度。
感谢您对海洋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