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小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疾控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法律文件,对建立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实施环境健康风险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您提出的建议,对于落实上述要求,统筹部署、部门协力解决环境健康问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如您所说,解决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环境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水平,需要完善体制机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等部门,开展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成立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环境与健康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协作机制、信息通报机制。随着健康中国行动的深入推进,上述机制为多部门协同推进环境健康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建立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十一五”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我国一些重点地区和重点流域组织实施了环境健康调查,掌握了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基本情况,识别出了具有高环境健康风险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以对具有高环境健康风险的污染因素主动管理为出发点,生态环境部制定实施了3个环境健康工作五年规划,选择上海市、成都市等6个地区作为试点,在生态环境标准、环境风险分区分级、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开展将健康风险防控融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的探索。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修订发布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开展了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风险评估,在全国5个省份和5个城市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试点,持续加强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建设。
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与管理涉及面广、涉及职能部门较多。下一步,我部将加强与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围绕建立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做好研究论证工作,进一步明确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建设目的、建设内容以及与国家法律制度的衔接性,为推动该项工作纳入国家立法计划打下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