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的建议”,由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制度
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事务涉及面广、涉及职能部门较多,如何将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纳入生态环境管理范围并与法律制度政策相衔接,是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已纳入我部正在组织制定的“十四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十三五”时期,我部围绕建立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部署了行政法规立法前期研究;在上海市、成都市等6个地区,试点探索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落实落地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十四五”时期,我部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强与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等部门的合作,总结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推动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纳入国务院议事日程奠定工作基础。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体系
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的主要任务是,针对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和强度,开展定性、定量分析并做出综合评估,为政府环境决策、实施环境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2013年以来,我部已发布《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HJ1111-2020)等14项标准规范。“十四五”时期,我部将在HJ1111-2020的基础上,组织研制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基础方法类、管理应用类标准规范,研发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具,研究以健康风险防控为约束条件的环境基准,为推动环境健康风险常态化监管奠定基础。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管理应用
“十一五”以来,我部通过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和风险评估,识别出了具有高环境健康风险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及重点污染物。目前,我部正在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充分利用污染源普查、环境监测、污染物排放、敏感区分布、人口分布、土地利用、经济结构以及环境与健康调查研究等数据资源,综合分析污染源、污染物、暴露途径、暴露路径及可能受到潜在污染影响的敏感人群等情况,力争到“十四五”末期,基本掌握全国重点地区高环境健康风险源分布特征及其关键影响因素,为创新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