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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595号(资源环境类04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06-22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2-06-22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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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晓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核安全是核事业发展的生命线,核安全事关环境安全,事关公众利益,事关社会稳定。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国核安全观为指导,高度重视核安全工作。甘肃省是我国核工业体系比较完备的省份之一,是国家重要的核产业基地,对我国核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甘肃省也始终积极支持和配合我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一直以来,我部大力支持甘肃省加强核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指导甘肃省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监管,持续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为甘肃省核产业的安全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甘肃省辐射监测能力建设。2018年我部投资约1800万在甘肃省建设了20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其中甘肃各地级市11个,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中核404有限公司等核设施周边8个,边境口岸1个,形成了覆盖甘肃全省地级市和重点核设施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同时,我部积极支持甘肃省核产业相关项目建设,针对建设中的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2021年8月我部审批通过其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总体设计方案,由中核404有限公司建设1处前沿站、9个监测子站和1个监督性流出物实验室,建成后将交由甘肃省生态环境部门运维管理,从而进一步加强甘肃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能力。
  二是保障甘肃省承担的国控辐射环境监测网正常运行。通过年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7年至2022年共划拨经费1560.5万元,用于开展甘肃省辖区内国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国家重点监管的核与辐射设施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三是指导甘肃省开展核与辐射应急演练,提升地方核与辐射应急能力,并支持甘肃省建立了省级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四是支持甘肃省提升核技术利用监管水平,包括指导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建成高风险移动放射源监控平台,完成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与甘肃省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并根据省部共建协议接收甘肃省生态环境部门辐射安全监管人员到部机关学习锻炼。
  五是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积极配合,在核电放射性废物入甘处置方面对甘肃省给予财政支持,四部委已联合发文明确按比例从核电废物处置费用中拨付经费给甘肃省并由甘肃省负责部署使用,上述经费除用于处置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长期监护外,还可用于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可以使甘肃省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在辐射监测应急、技术支持、人才交流培养等方面,加强对甘肃省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和支持,推动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以高水平核与辐射安全促进甘肃核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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