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环保治理标准的建议”,由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我部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建筑施工等领域开展污染治理,推进空气质量改善。
一、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的要求,国家在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联合防治,预测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法》)要求,依法依规指导各地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停止工地施工等应急措施,减轻空气污染程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是统一应急启动标准。当预测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各地按照统一启动标准,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二是制定减排措施清单。各地按照统一的原则,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将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工序,确保可操作、可执行。三是开展差异化减排。针对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从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针对建筑行业,要求施工工地现场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主要扬尘污染工序,地下施工、室内装修、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非土石方作业未要求采取管控措施。四是建立完善白名单制度。综合考虑经济社会运行,对涉及民生保障、城市运行、重点工程项目等领域的企业,可以减少或不采取管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建筑行业环保规范
(一)完善建筑行业环保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先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2016)、《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3-2021)、《建筑垃圾技术规范》(CJJ 134-2019)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完善建筑行业环保治理要求。
(二)明确施工环境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大气法》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出台《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等规定,明确了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和费用组成,将环境保护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目前,正在制定《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费用构成》,修订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进一步梳理现有政策文件,明确工程费用组成和计价规则。
三、加强差异化执法监管
我部指导推动各地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强化分类监管,将执法资源集中于恶意违法犯罪的企业,减少对守法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同时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
(一)将正面清单制度作为分类监管的重要举措。2020年3月,我部提出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指导各地将污染小、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列入正面清单,减少对守法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2021年,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将正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常态化、规范化。截至2021年12月,全国共有正面清单企业4.5万余家。持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统筹整合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环境管理水平、守法状况、信用评价、信访投诉等信息,设置不同的检查比例。
(二)将非现场监管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方式。我部持续推动非现场监管执法,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在保持监督执法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2021年7月以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开展非现场检查19.3万余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3895个。
(三)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机制,地方各级相关部门协同开展联合抽查,2021年,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织或参加联合抽查活动5442次,联合抽查企业2.06万家次,有效避免重复执法。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加强对建筑行业指导,不断完善相关政策规范,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指导监督地方按照预警标准,依法依规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严禁应急减排措施层层加码。二是不断提高执法效能,继续发挥正面清单等政策引导作用,强化分类监管,减少不必要的现场检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避免重复执法,切实提高扬尘治理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