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荣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国推广西安经验加大柴油车尾气污染治理的建议”,由我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显示,我国移动源排放氮氧化物(NOx)1064.9万吨,颗粒物(PM)35万吨,分别占全国各类污染源排放总量的56.9%和2.1%。移动源已经成为我国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其中,柴油车排放是移动源排放的主要贡献源之一。根据《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1)》统计,2020年柴油车排放NOX、PM分别为544.9万吨、6.4万吨,占同期移动源排放总量的49.3%、21.0%。诚如代表所言,解决移动源污染特别是柴油车污染问题,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增强人民群众环境幸福感的关键一环。近年来,为防治柴油车污染排放,我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强化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关于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在用车排放监管。2018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强化入户监督抽测,加大对高排放车辆监督抽测频次,对柴油车开展全天候、全方位的排放监控。目前,全国已建成固定遥测监测设备和黑烟抓拍设备超过3000套、遥测监测设备移动式400套。据统计,2021年,各地生态环境部门通过遥感监测(含黑烟抓拍)、路检路查、入户检查等手段共计检查347.8亿辆次,发现超标车7037万辆次,处罚金额共计2792.6万元。我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不断规范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强化机动车环境监管。自2018年起,我部连续四年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据统计,2021年,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44867家次,查处违规机构853家次,处罚金额共计6030万元。同时,我部联合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实现排放检验与维护闭环管理,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是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技术发展。2018年12月,我部会同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鼓励支持管理创新和减排技术研发,鼓励地方积极探索移动源治污新模式,支持研发传统内燃机高效节能减排技术,提升发动机热效率,优化尾气处理工艺,通过技术创新和推广使用,减少车辆污染排放。2019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其中规定了一批机动车环保相关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20年12月,为加快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0年)〉的通知》。同年12月,为加快先进环保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供给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我部等部门发布《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2021年12月,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技术进步,满足污染治理对先进技术的需求,我部组织征集并筛选了一批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先进技术,编制发布《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强化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会同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抽查,加快推进传统汽车清洁化和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技术创新和研发,支持符合条件的柴油车污染控制先进技术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和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9月14日